网友提问:
福日电子(600203)
福日电子拍卖之维权,杭州市江干区人民法院两次在淘宝网以远低于市场价格拍王敏桦先生持有的福日电子1744万股股权,占福日电子总份3.82%,对二级市场持股人及股价造成严重影响,在短短两个月内股价暴跌50%以上,给福日电子持股者造巨大经济,损失。他们利用媒体和行政手段违法操纵股价,这种利用淘宝网超低价拍卖上市公司股权在3500只A股上市公司中是唯一一支,而且王敏桦杭州人,江干区法院杭州的,淘宝网杭州的,他们三方是否有某种共同目的违法行为??评估价和起拍价你们是通什么确定的?有什么根据?据说王敏桦的股权已质压,再拍卖他的股权毫无意义,因为买方无法过户,即使拍买,买方也无法获得他的股权,因股权属于被质压方,江干区法院为何知法而违法??希望两万多福日电子持股者联合起来起诉江干区人民法院和淘宝网的违法行为或是王某人的违法行为,本人也会极及收集各证监局及各监管局电话,让违法者付出代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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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a杨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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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海之一尘:
不知道是不是质押给债权人,到期无法还债,应债权人要求进行拍卖的。如果是这种情况,应该是合法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