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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平洋)法院审理太平洋证券营业部经理诉上海监管局案件

2018年9月7日  12:50:38   来源:网友   编辑:168炒股学习网    阅读:1016人次

网友提问:

太平洋(601099)

上海浦东法院院长审理上海证监局金融行政处罚案并当庭宣判   今天(2018年9月5日)上午,上海市浦东新区人民法院(以下简称上海浦东法院)殷勇院长担任审判长在上海浦东法院第一法庭公开开庭审理原告杨某诉被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监管局(以下简称上海证监局)金融行政处罚一案。被告上海证监局负责人韩少平副局长出庭应诉。   杨某控制并使用母亲账户买卖股票被处罚   上海证监局于2017年12月13日对杨某作出沪5号行政处罚决定书,主要内容:2013年1月18日至2016年9月12日期间,杨某在太平洋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腾冲某证券营业部任总经理,为证券从业人员。尹某芝为杨某母亲。上述期间内,杨某实际控制并使用“尹某芝”账户进行证券交易,期间先后交易“鼎立股份”等股票,累计买入股票成交金额301,001,569.78元,累计卖出股票成交金额317,467,957.24元,期末仍持有“同方股份”股票151,000股,已卖出股票累计盈利14,339,619.13元。杨某作为证券从业人员,控制并使用“尹某芝”账户买卖股票的行为,违反了《证券法》第四十三条关于禁止从业人员借他人名义持有、买卖股票的规定,构成了《证券法》第一百九十九条所述“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禁止参与股票交易的人员,直接或者以化名、借他人名义持有、买卖股票”的违法行为。为此,上海证监局决定:责令杨某依法处理非法持有的剩余股票,没收已获违

网友回复

沪A6677766:

四季旅:

证券市场这么黑,杨某居然想黑吃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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