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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鸿博股份)鸿博股份:福建至理律师事务所关于公司终止实施201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法律意见书

2018年9月8日  14:38:23   来源:网友   编辑:168炒股学习网    阅读:988人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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鸿博股份(002229)

公告日期:2018-09-07 福建至理律师事务所关于鸿博股份有限公司终止实施201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 法律意见书ZENITHLAWFIRM中国福州湖东路152号中山大厦A座25层邮编:350001电话:(0591)88068018传真:(0591)88068008电子信箱:zenith@zenithlawyer.com网址:http://www.zenithlawyer.com/二〇一八年九月福建至理律师事务所关于鸿博股份有限公司终止实施201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法律意见书闽理非字2016172-4号致:鸿博股份有限公司福建至理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接受鸿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鸿博股份”)的委托,担任公司实施201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次股票激励计划”)的专项法律顾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鸿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鸿博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规定,本所现就公司终止实施本次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以下简称“终止本激励计划”),按照律师行业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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