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炒股学习网 >> 理财问答 >> 股票问答 >> (通产丽星)通产丽星:201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法律意见书

(通产丽星)通产丽星:201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法律意见书

2018年9月8日  14:38:25   来源:网友   编辑:168炒股学习网    阅读:1004人次

网友提问:

通产丽星(002243)

公告日期:2018-09-07 中国深圳福田区益田路6001号太平金融大厦12楼邮政编码:51801712/F,TaiPingFinanceTower,YitianRoad6001,FutianDistrict,Shenzhen,P.R.China.电话(Tel.):86-755-88265288 传真(Fax.):86-755-88265537网址(Website):http://www.shujin.cn广东信达律师事务所关于深圳市通产丽星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法律意见书信达会字第192号致:深圳市通产丽星股份有限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以下简称《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现行有效的《深圳市通产丽星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广东信达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信达”)接受深圳市通产丽星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委托,指派徐孟君律师、欧阳斯曼律师(以下简称“信达律师”)出席贵公司201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以下简称“本次股东大会”),对贵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合法性进行见证,并出具本《广东信达律师事务所关于深圳市通产丽星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法律意见书》(以下简称《股东大会法律意见书》)。 为出具本《股东大会法律意见书》,信达律师已严格履行法定职责,遵循

网友回复

wll1230:

算利好吗

股友Z8EnXI:

利好

一路与你同行818:

无所谓好不好

评论专区
   本站有缓存,一般1小时内能看到您的评论
官网微信公众号
168炒股学习网微信
郑重声明:168炒股学习网发布此信息目的在于传播更多股票信息,与本网站立场无关。本股票学习网不保证该信息的准确性、真实性、有效性、原创性等。相关信息并未经过本站证实,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含有广告标志的信息皆是广告,本站不承担相关责任。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在15日内进行。股市有风险,投资需谨慎。
168炒股学习网,专注为中小股民提供炒股入门知识,股票入门基础知识,股票学习教程,技术指标,炒股技巧等股票知识服务,专注做专业的股票学习网站!
版权所有:168炒股学习网, www.168chaogu.com   粤ICP备14098693号   广告合作QQ:765565686,邮箱:765565686@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