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友提问:
丹邦科技(002618)
按照9.7号公告:“没有本人同意,邹盛和、王李懿釆用伪造和虚假手续通过丹侬科技直接在深交所平台公告减持计划应该严重违法违规。”理据为“丹侬科技的公司章程第六条规定‘公司经营期限十年,自公司核准登记注册之日起计算。’丹侬科技从2008年4月11日经核准设立至2018年4月12日经营期限已经届满,公司章程从2018年4月12日起已自动失效。”经查询,丹侬科技公司是永续经营,并没有违反减持规定。大股东猫哭耗子真减持!!!!!!!!!!!!!!!大股东猫哭耗子真减持!!!!!!!!!!!!!!!大股东猫哭耗子真减持!!!!!!!!!!!!!!!
网友回复
只吃甘蔗中段的人:
公然放屁
投资者胆略:
欢迎减持不看好的......
zys狼:
关键变更经营日期时候的股东会决议上有没有刘文魁的签字,笔迹是不是假的?
zys狼:
如果大股东真的是为了减持股票,用得着做个局吗?心好累!
用户5976456892:
之前也有违规减持的,马上也要进入审理阶段了,我想知道,之前减持的钱,是怎么分配的?难道还在丹侬的账上?如果刘文魁也分红了,那介个介个情况怎么说?大笑大笑大笑
zys狼:
刘文魁不是说他没有收到过任何减持的款项嘛
北京大脚:
屡次三番的这么声明,公告,怎么不在法院早些解决,拖延如此年年月月,啥意思?
就为了A股有噱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