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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意电气(300304)
公告日期:2018-09-08 江苏云意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以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相关规定,我们作为江苏云意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基于独立判断立场,本着实事求是的原则,以及对公司、全体股东和广大投资者负责的态度,对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的相关事项进行了认真审议并发表如下独立意见:一、关于公司第一期(2017年-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独立意见经审核,我们认为:公司本次解除限售事项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第一期(2017年-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规定的实施股权激励计划的情形。公司具备实施股权激励计划的主体资格,未发生股权激励计划中规定的不得解除限售的情形。除2名激励对象因离职不再具备激励资格,其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将被回购注销外,其余181名激励对象均满足股权激励计划规定的解除限售条件,其作为公司本次可解除限售的激励对象主体资格合法、有效,公司本次解除限售不存在违反相关法律法规及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综上,全体独立董事一致同意为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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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友OugYSq:
无耻的垃圾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