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友提问:
新奥股份(600803)
新奥股份修改《公司章称》明确“天然气中上游资源”定位,天然气进口贸易、液化天然气接收储气站属于天然气中游,从回避同业竞争角度规划,新奥集团的天然气进口贸易、液化天然气接收储气站应该很快全部归入新奥股份。“为进一步保障公司以天然气为主的清洁能源发展战略的实施,实现致力于生态环境友好,公司稳定、可持续发展的公司经营宗旨”,《公司章程》公司的经营宗旨、经营范围作修改:原“第十二条 公司的经营宗旨:在国家政策许可范围 内,深化内部改革,增强企业活力。广泛吸收其它 法人、团体及社会个人闲散资金,开辟新的融资渠 道。充分利用现有的资金、技术、人力、物力,扩 大生产规模,增加经营项目,最大限度地提高企业 的经济效益。为企业和股东增加收益,为振兴民族 工商业,扩大国际间的交流做出贡献。”修改为:“第十二条 公司的经营宗旨:在国家清洁能源规划和 政策指引下,充分利用公司在煤基清洁能源业务和天然气中上游资源和技术研发的优势,深化发展清洁能源产业,致力于生态环境友好,实现公司稳定、可持续发展。”原“第十三条 经依法登记,公司的经营范围:生物化 工产品、精细化工产品(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禁 止或限制经营的除外)的生产及自产产品的销售; 化工产品(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禁止或限制经营 的除外)、日用化学品的批发零售;经营本企业产 品及技术的出口业务;经营本企业生产、科研所需的原辅材料、仪器仪表、机械设备、零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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聪明的投资者1:
到也是到新奥能源(港股),轮不到新奥股份,OMG
桓飞鸿:
新奥集团将新奥能源(港股)定位天然气下游,新奥股份定位天然气中下游,现在新奥股份天然气中下游定位写进了公司章程,如果新奥能源和新奥股份都做中游的天然气进口贸易、接收站,就是同一控制人下的同业竞争,这是禁止的
桓飞鸿:
新奥集团将新奥能源(港股)定位天然气下游,新奥股份定位天然气中上游,现在新奥股份天然气中上游定位写进了公司章程,如果新奥能源和新奥股份都做中游的天然气进口贸易、接收站,就是同一控制人下的同业竞争,这是法规禁止的
桓飞鸿:
新奥集团将新奥能源(港股)定位天然气下游,新奥股份定位天然气中上游,现在新奥股份天然气中上游定位写进了公司章程,如果新奥能源和新奥股份都做中游的天然气进口贸易、接收站,或新奥集团、新奥股份都做天然气进口贸易,就是同一控制人下的同业竞争,这是法规禁止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