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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联通)600050:中国联通关于聘任总法律顾问的公告

2018年9月12日  16:35:49   来源:网友   编辑:168炒股学习网    阅读:1001人次

网友提问:

中国联通(600050)

公告日期:2018-09-12证券代码:600050 股票简称:中国联通 公告编号:2018-066 中国联合网络通信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聘任总法律顾问的公告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中国联合网络通信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公司”或者“本公司”)《公司章程》有关条款规定,公司实行总法律顾问制度,总法律顾问为全面负责企业法律事务工作的高级管理人员,由董事会聘任。公司于2018年9月11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总法律顾问的议案》,同意公司总裁李国华先生兼任公司总法律顾问。独立董事就议案发表了一致同意的意见。李国华先生的简历详见附件。特此公告。中国联合网络通信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二一八年九月十一日附:李国华先生简历李国华先生,58岁,高级经济师,1999年获得南昌大学、法国普瓦提埃大学工商管理硕士学位。李先生曾担任江西省邮电管理局副局长;江西省邮政局副局长、局长;国家邮政局副局长;中国邮政集团公司副总经理、总经理;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非执行董事及董事长等职务。李先生现任本公司总裁及总法律顾问;目前还担任联通集团董事及总经理,联通红筹公司执行董事及总裁,联通运营公司董事及总裁。李先生具有丰富的管理经验。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

网友回复

全球鹰11:

总裁,兼宗法律顾问。为和电信合并打下法律基础

低金高出:

涨停明天

X跌跌不羞X:

最多两个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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