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圣阳股份(002580)
公告日期:2018-09-13山东文康律师事务所关于山东圣阳电源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山东文康律师事务所山东省青岛市市南区香港中路61号甲远洋大厦27层邮政编码:266071 E-MAIL:WINCON@WINCON.CN?:(0532)85766060 传真:(0532)85786287山东文康律师事务所关于山东圣阳电源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致山东圣阳电源股份有限公司:山东文康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接受山东圣阳电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圣阳股份”)的委托,指派王莉、武光刚律师出席了公司于2018年9月12日召开的201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以下简称“本次股东大会”)。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和《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2016年修订)》(以下简称“《股东大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2017年修订)》(以下简称“《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山东圣阳电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对本次股东大会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是否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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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友xOlYs4:
规范经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