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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德豪润达)德豪润达:广东信达律师事务所关于深圳证券交易所对公司问询函之专项回复意见

2018年9月28日  11:05:07   来源:网友   编辑:168炒股学习网    阅读:834人次

网友提问:

德豪润达(002005)

公告日期:2018-09-27 深圳市福田区益田路6001号太平金融大厦12楼邮政编码:51801712/F,TaiPingFinanceTower,6001YitianRoad,FutianDistrict,Shenzhen,P.R.China 电话(Tel):(0755)88265288传真(Fax):(0755)83265537电子邮件(E-mail):info@shujin.cn网站(Website):www.shujin.cn广东信达律师事务所关于深圳证券交易所对广东德豪润达电气股份有限公司问询函之专项回复意见致:广东德豪润达电气股份有限公司广东信达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信达”)作为广东德豪润达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德豪润达”或“公司”)的常年法律顾问,接受公司委托就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关于对广东德豪润达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的问询函》(中小板问询函第601号)(以下简称“《问询函》”)所涉有关事宜进行回复。根据《律师事务所证券法律业务执业规则(试行)》第六条之规定“律师从事证券法律业务,应当就业务事项是否与法律相关、是否应当履行法律专业人士特别注意义务作出分析、判断”。此外,根据《律师事务所从事证券法律业务管理办法》第十六之规定,“律师进行核查和验证,需要会计师事务所、资产评估机构等证券服务机构作出判断的,应当直接委托或者要求委托人委托会计师事务所、资产评

网友回复

福冈软体乌:

恶意造谣唱空002005.02222的行为艺术均会被视为“此地无银三百两”的低智商做庄行为。

福冈软体乌:

怎么招放到出2018年年报。看老王八有啥毒招。恶意造谣唱空002005.02222的行为艺术均会被视为“此地无银三百两”的低智商做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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