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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交科(002061)
公告日期:2018-09-26证券代码:002061 证券简称:浙江交科 公告编号:2018-098浙江交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变更重大资产重组项目持续督导财务顾问及主办人的公告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浙江交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与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泰君安”)于2015年12月就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项目(以下简称“2015年重大资产重组”)签署了《浙江江山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与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财务顾问协议》。2015年重大资产重组于2017年4月实施完毕,根据《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上市公司并购重组财务顾问业务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国泰君安承担持续督导工作,持续督导期至2018年12月31日为止。2017年公司再次实施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项目(以下简称“2017年重大资产重组”)。公司与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兴证券”)、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浙商证券”)共同签署了《独立财务顾问协议》,聘请上述两家证券公司担任2017年重大资产重组联合独立财务顾问。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公司因再次申请发行证券另行聘请保荐机构,应当终止与原保荐机构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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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保在割肉:
社保流失案,是大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