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协鑫集成(002506)
公告日期:2018-09-27 协鑫集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协鑫集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作为协鑫集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对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相关议案发表如下独立意见:一、关于公司部分应收账款债权进行和解的独立意见公司本次债权和解,有利于加快应收账款清欠,如果本次债权和解能够顺利实施,将有效改善公司资产质量,降低公司应收账款坏账风险,并对公司未来业绩产生积极影响。本次债权和解中的拟抵偿资产已经履行了审计、评估程序,并出具了评估报告,公司亦履行了相应的审议决策程序,符合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中小投资者利益的情形。二、关于聘任公司董事会秘书的独立意见经审阅许晓明先生个人履历表等相关资料,我们认为:1、公司董事会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合法有效。2、许晓明先生的任职资格符合担任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条件,能够胜任所聘岗位职责的要求,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也不存在《公司法》及《公司章程》中规定禁止任职的条件及被中国证监会处以证券市场禁入处罚的情况。上述高级管理人员的聘用和表决程序合法有效,同意许晓明先生担任公司董事会秘书职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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真逗人:
猪也顺便换下去吧 股价必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