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炒股学习网 >> 理财问答 >> 股票问答 >> (中潜股份)中潜股份:上海市锦天城(深圳)律师事务所关于公司回购注销部分已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的法律意见

(中潜股份)中潜股份:上海市锦天城(深圳)律师事务所关于公司回购注销部分已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的法律意见

2018年9月29日  13:21:23   来源:网友   编辑:168炒股学习网    阅读:843人次

网友提问:

中潜股份(300526)

公告日期:2018-09-29 上海市锦天城(深圳)律师事务所关于中潜股份有限公司回购注销部分已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的法律意见书2018年9月上海市锦天城(深圳)律师事务所地址:深圳市福田中心区福华三路卓越世纪中心1号楼22、23层电话:0755-82816698传真:0755-82816898邮编:518000上海市锦天城(深圳)律师事务所关于中潜股份有限公司回购注销部分已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的法律意见书致:中潜股份有限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发布的《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股权激励管理办法》”)、《股权激励有关事项备忘录1号》、《股权激励有关事项备忘录2号》、《股权激励有关事项备忘录3号》(以上三个备忘录以下合称为“《备忘录》”)的相关规定,上海市锦天城(深圳)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接受中潜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委托,作为公司法律顾问,就公司回购注销部分已授予的限制性股票(以下简称“本次回购注销”)所涉及的相关事项,出具本法律意见书。本所及经办律师依据《证券法》、《律师事务所从事证券法律业务管理办法》和《律师事务所证券法律业务执业规则(试行)》等规定及本法律意见书出具日以前已经发生或者存在的事实,严格履行了法定职责,

网友回复

盘龙解盘:

下周开盘时间也是国庆假期让我们一起抓涨停板,鹏翎股份300375,长城汽车601633,宏达矿业600532,在这里先祝股友们国庆节快乐!财源滚滚股票涨个不停。

评论专区
   本站有缓存,一般1小时内能看到您的评论
官网微信公众号
168炒股学习网微信
郑重声明:168炒股学习网发布此信息目的在于传播更多股票信息,与本网站立场无关。本股票学习网不保证该信息的准确性、真实性、有效性、原创性等。相关信息并未经过本站证实,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含有广告标志的信息皆是广告,本站不承担相关责任。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在15日内进行。股市有风险,投资需谨慎。
168炒股学习网,专注为中小股民提供炒股入门知识,股票入门基础知识,股票学习教程,技术指标,炒股技巧等股票知识服务,专注做专业的股票学习网站!
版权所有:168炒股学习网, www.168chaogu.com   粤ICP备14098693号   广告合作QQ:765565686,邮箱:765565686@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