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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联金汇(002537)
公告日期:2018-10-12 海联金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临时) 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块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和海联金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公司”或“本公司”)《章程》、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有关规定,我们作为公司独立董事,对本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临时)会议的相关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如下:一、关于变更部分回购股份用途的独立意见经审查,我们认为本次公司变更部分回购股份用途,符合公司未来发展战略,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不会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我们一致同意公司本次变更部分回购股份用途事项。二、关于换届选举第四届董事会董事的独立意见经审查,我们认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的提名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合法有效,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独立董事备案办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具备担任公司董事、独立董事的资格和能力,未发现存在相关法律规定不得任职的情形。 综上所述,我们一致同意公司董事会提名刘国平女士、吴鹰先生、戴兵女士、洪晓明女士、周建孚先生、李贲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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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病,一下发这么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