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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T保千(600074)
公告日期:2018-10-16 江苏保千里视像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聘请2018年度公司审计机构的独立意见作为江苏保千里视像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我们认真审阅了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的关于聘请2018年度公司审计机构及其审计费用的议案,基于独立判断的立场,发表独立意见如下:经核查,我们认为:中审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从事证券业务的专业素养,具备多年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能够满足公司审计工作的要求。公司聘请中审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18年度审计机构的审议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拟定的2018年度财务报告审计费用及内部控制审计费用综合考虑了公司规模、审计工作量及审计难度等因素。因此,我们同意聘请中审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18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并同意将上述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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还不会飞的狐妖:
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