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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科股份)金科股份:北京德恒律师事务所关于公司回购注销部分已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法律意见

2018年10月18日  0:03:14   来源:网友   编辑:168炒股学习网    阅读:776人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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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科股份(000656)

公告日期:2018-10-17 北京德恒律师事务所关于金科地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回购注销部分已授予限制性股票的 法律意见北京市西城区金融街19号富凯大厦B座12层电话:010-52682888传真:010-52682999邮编:100033北京德恒律师事务所关于金科地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回购注销部分已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法律意见D201511182803820371BJ-10号致:金科地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德恒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受金科地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金科股份”)的委托,担任金科股份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次激励计划”)事项的专项法律顾问。本所已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颁发的《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试行)》(以下简称“《管理办法》”)、《股权激励有关事项备忘录1/2/3号》(以下简称“《备忘录1/2/3号》”)、深圳证券交易所公司管理部《主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3号——股权激励及员工持股计划》(以下简称“《主板信息披露备忘录》”)等法律、法规及其他规范性文件和《金科地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金科地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激励计划》”),按照律师行业公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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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罗菲特Gann:

缩股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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