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万泽股份(000534)
公告日期:2018-10-20证券代码:000534 证券简称:万泽股份 公告编号:2018-120 万泽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深圳证券交易所关注函的回复公告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万泽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近日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对万泽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的关注函》【公司部关注函〔2018〕第209号】(以下简称“关注函”),现对关注函关注事项回复如下:请说明你公司将有权提名董事、监事候选人的股东持股比例从3%提高至10%的主要考虑和依据,是否符合《公司法》第一百零二条第二款关于“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百分之三以上的股东拥有临时提案权”以及《上市公司章程指引(2016年修订)》第五十三条和第八十二条的规定,是否不适当地限制了股东对于董事、监事候选人的提名权,是否有利于保护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请律师核查并发表专项意见。 回复: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上市公司章程指引(2016年修订)》等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经营发展情况,本公司拟对《公司章程》的部分条款进行修订,其中《公司章程》第八十二条拟修订为“董事、监事候选人名单以提案的方式提请股东大会表决。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可由上一届董事会提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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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友Ty9Gbr:
强烈支持公司的决定!加油万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