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友提问:
海信家电(000921)
如果三季度业绩大幅度增长50%或下降50%,是否需要提前预告,有明白人吗,三季度需不需要必须预告
网友回复
ICBC大V: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主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1号—定期报告披露相关事宜》的相关规定:上市公司披露定期报告的业绩预告最迟不得晚于:(一)年度报告业绩预告不应晚于报告期次年的1月31日;(二)1季度报告业绩预告不应晚于报告期当年的4月15日;(三)半年度报告业绩预告不应晚于报告期当年的7月15日;(四)3季度报告业绩预告不应晚于报告期当年的10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