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友提问:
监管函_常山北明(000158)
公告日期:2018-10-221关于对石家庄常山北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副董事长应华江的监管函公司部监管函〔 2018〕 第 101 号应华江:你作为石家庄常山北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常山北明”或“公司”) 副董事长、股东、第二大股东北京北明伟业控股有限公司实际控制人, 于 2018 年 9 月 27 日至 9 月 28 日期间共计买入公司股票 4,580,000 股,成交金额为 25,742,089.2 元; 于 9 月 28 日卖出公司股票 50,000 股,成交金额为 283,000 元, 上述行为构成短线交易。并且,上述减持行为未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第十三条的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你的上述行为违反了《股票上市规则》第 1.4 条以及第 3.1.9 条规定。本所希望你吸取教训,严格遵守《股票上市规则》等各项规则的规定,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地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杜绝此类事件发生。特此函告2深圳证券交易所公司管理部2018 年 10 月 22 日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网友回复
股友R72hvT:
造成二级市场损失公司应该赔偿我们
股友R72hvT:
造成二级市场损失应该赔偿我们
股友buCP6K:
这tm是穷疯了啊,赚这个钱
水哥004:
小题大做
一个故乡情:
为的是不再增持!这就大股东耍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