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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大荒)连诈骗事实都没有,何谈刑事责任?

2018年10月26日  10:07:17   来源:网友   编辑:168炒股学习网    阅读:796人次

网友提问:

北大荒(600598)

战無不勝 影响力 吧龄 1.3年发表于 2018-05-25 17:58:06 东方财富网iPhone版法律规定:诈骗未遂,也要承担刑事责任

网友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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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是法盲,还是栽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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半吊子莫装大师 影响力 吧龄 1.3年
发表于 2018-10-22 13:01:23 股吧网页版
诈骗未遂,怕只能说明骗子愚蠢、傻吧?那几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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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诈骗未遂”是在司法部门已经认定其有诈骗行为的前提下,“要承担刑事责任”。连诈骗的事实都没有,何谈刑事责任?先假设(伪命题)后求证,最终无证可求,继续造谣诽谤,构成诽谤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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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人民法院、最高检察院明确“网络诽谤”入罪标准,即谣言被转发超 500次可判刑,明知诽谤仍提供帮助以共同犯罪论处。

新萧十一郎: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三十八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的人格尊严不受侵犯。禁止用任何方法对公民进行侮辱、诽谤和诬告陷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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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条例中第四十二条中第二条: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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