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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商银行乱发附属卡,在我账上整出一大堆账单

2018年5月24日  11:20:38   来源:网友   编辑:168炒股学习网    阅读:2448人次

【招商银行信用卡】网友提问:

招商银行乱发附属卡,在我账上整出一大堆账单

卡友回复:

2.卡片交接问题。
招行的附属卡是寄给账单地址的主卡人的。应该是楼主拿到附属卡后交给这个前同事兼好朋友。
又该如何强调自己被蒙在鼓里,不知情呢。

卡友回复:

招行可笑的地方。
1.招行干嘛费力的联系附属卡持卡人,直接联系主卡人得了。要是主卡人跑了,继续骚扰“联系人”才是正道。:lol:
2.真如楼主说的,招行销了附卡资料,也是可笑行为,确实有点毁尸灭迹的味道。

卡友回复:

领用合约。
楼主要是看过领用合约,就不会跳脚骂招行无耻,流氓,丑恶了。

卡友回复:

以朋友身份,批下附属卡,也是比较费解的。
大概你的前同事兼好朋友,在申请表上偷偷的勾了“配偶”。或者“好心的”招行营销人员为了发卡量,偷偷的帮你们撮合了一下。:lol:

卡友回复:

为了额度也好,为了积分也好,现在有不少人把卡交给朋友刷,只能说楼主遇人不淑了。

如果签名是你本人的。那官司没得打,还要付诉讼费。
还是想办法先还上,让好朋友慢慢还你吧。

卡友回复:

建议楼主让前同事兼好友,看看电视剧《蜗居》

:lol:

卡友回复:

刀哥真厉害。。。不得不加分了。。。

卡友回复:

靠,就凭一个签名(签名也可模仿的啊)没有任何证件就发卡

难道还要按手印???
LZ标准法盲一个,不知道在信用社会,签名意味着什么。

卡友回复:

本帖最后由 kvsky 于 2009-12-2 07:17 编辑

LZ发了一个贴就失踪了。。。

大家散了吧。。。

卡友回复:

可怜之人,必有可恨之处

卡友回复:

这个太夸张了

卡友回复:

对于观点:三盏灯 发表于 2009-11-30 13:51

去年我曾经想给GF办附属卡,问过一次招行800,说要结婚证,作罢。

上个月交行邀请我办金凤,顺便在回函上填了附属卡,选的是“配偶”,批了,什么都没问。

卡友回复:

这方面严格些,不是坏事。。。

卡友回复:

严格肯定是好事,,但是很多业务员的素质却不高啊

卡友回复:

本帖最后由 Click 于 2009-12-5 01:18 编辑

这几天在外出差,没空上线。碰巧昨晚看到中央二台的信用卡坏账报道,看到信用卡坏账如此严重。才想起来我之前发的帖子,没想到还挺热闹的,在此感谢大家的关注。看了某些人的不客观回贴,不敢苟同。因此觉得有必要作些说明:
1、我首先要声明,本人所发的帖子里除所用语气不同之外,所述问题均属实,如有瞎编,五雷轰顶。
2、对于是不是我本人签名的问题,我在第一次跟招行反映时就涉及到了这个问题。招行当然是死死咬住这点,它也只能咬住这点。对于这点,附卡人也给不到我一个答复,逼急了就哭着说别逼她,她还钱不就行了。我还能拿她咋办,毕竟我是人,不是招行那种纯粹的商业机器。何况一个人不是迫不得已,是不会出此下策,去借一大堆高利贷。但我可以明确地说,在我知情的情况下,我是绝对没签过这个名。除非是夹在我平常签的一大堆文件中,但这种可能性很小。我签文件还算仔细。况且仅凭一个签名没有任何证件就可以发卡,这合法吗?在银行柜台办哪项业务不需要证件?并且现在连一代证都不认,只认二代证了。
3、这就可能又涉及到隐私泄露问题,有人说怪我自己把身份信息泄露了。可招行难道没有我主卡的全部资料吗?何况在中国有谁的隐私没泄露过,有谁敢保证他的身份信息只有自己知道,谁敢说单位的人事财务没有自己的身份信息。在中国办什么事不需要身份证,在银行开个户,不也要把你的身份证拿起复印吗?不也要你提供电话住址吗?更何况它招行本来就有我主卡的全部资料。这能怪我自己泄露隐私?
4、有人不认同银行乱发卡问题。我告诉你们我有张信用卡是怎么办下来的。有次我在国外出差,一个国内某银行信用卡推销员打电话给我,说他们银行正跟电信公司合作发卡,看我是电信的VIP,想给我发张信用卡,我说我都有好几张金卡了,额度合起来都有十几万了,不想再办了。这推销员竟说,多一张也无所谓嘛,临时急用钱时透支也方便。当时太忙不想跟他多纠缠,就随便敷衍他,说能批你就办吧,别说提供证件和签名,连申请书都没填,当时压根就没想过能批下来。没想到不到一个月,我都还没回国。一个送报纸的人打电话我说给我送卡来了。我差点当场晕倒。由于没法收信,送报人是把信交给保安代收的。这张卡我一直都没敢用,银行给我打几次电话,说要帮我把卡开了,要我用起来。我都不知跟他们说什么好。可见现在中国的信用卡有多烂,记得十几年前申请第一张信用卡时有多难,又是担保又是大堆财产证明,还得折腾好几回才批得下来。看看现在满街都在发信用卡,就跟街边发小卡片差不多了。只要是个人就可以办卡。说不准哪天给某人的狗整张附属卡出来都有可能。中央二台昨晚的信用卡坏账节目说得好:都是银行监管不力,乱发卡造成的。
5、对于收卡的问题,我住的小区的信件都是门口保安代收的,然后保安会写在黑板上。通常只需要报门牌号和姓名就能取走,我又是一个人住,经常出差不在家。我那朋友就住旁边小区,以前也在这个小区住过很久。所以她要取走信是很容易的。还有一点论坛里没人提到,招行客服说给我发过短信,可我一条短信都没收到过。有可能是由于我有三个手机号,这个号是转接到另外一个号上的缘故。但你招行为什么不电话通知,你批一张卡只需给申请人一个短信吗?也不管人家收到没?不需要亲口跟申请人确认?我有好几张大银行的卡都是反复电话确认后才批的。你不要跟我说这是你招行的规定,这说不过去的,这只能说明你招行发卡太随便。说真的,招行要是稍微发卡正规点,像几大银行一样,是不可能有今天的发卡量的。招行发卡从来就是只求量,不顾风险的。可以说招行就是中国信用卡变得如此烂的始作俑者。
6、有人说我不懂信用社会,我倒很乐意听听谁来解释一下中国目前的信用社会。目前中国的信用社会能跟国外比吗,在国外超市买东西自己称重自己结账,在中国行吗?就中国目前的信用状况根本就不可能靠信用、靠单一的签名来约束。
7、有人好像觉得我不懂看招行网上银行的附卡信息,拜托了,网上银行刚兴起的时候我就开始用了。不错,附卡未消卡时可以看到简单的附卡人名字和卡号,前两月都是可看到的,那两个月的账单也是在附卡上。可后来招行把附卡消掉后就看不到了,招行客服也承认把附卡消了,理由是不让附卡人再用,可这用得着销卡吗,冻结不就行了。销卡后连附卡人去柜台还钱都说麻烦,每次都要查半天才查得到。这不明摆招行是想把账单转移到我主卡上,好推卸责任。
8、客户对自己有争议的账户要求查阅详细信息,是很合理的要求,也不存在任何隐私问题。可我三番两次地找招行要附卡账户信息和申请表,银行都拒绝配合,每次都说向领导申请,每次的答复都是无此规定,领导不批。这只能说明银行有鬼。试想想客户连自己的账户都看不到,却要人家还钱,这说得过去吗?人家附卡人一直都在慢慢还钱,可你银行却一点都不配合。难道真要让附卡人停止还钱才行?

PS:我已经向消协投诉了,如果消协也解决不了。可能就准备跟招行在法庭上干一场。无论输赢,不跟招行干一场真的是心有不甘。事情闹得越大越好,大不了给它招行免费打广告。主要是太痛恨招行这种乱发卡、出事了却忙着推卸责任甚至销毁证据的恶劣行径。

PPS:我对这个论坛不熟,但看得出来这里大多是银行的人和托。所以对某些评论我嗤之以鼻、不屑一顾。也可理解,人家要靠此吃饭嘛。也许是我的贴发错地方了,这里根本就不是真正消费者说话的地方。看来还是去别的地方说说去。

BY THE WAY, 鄙视那些为了丁点儿私利就在公共论坛为主子摇旗呐喊的DOG.

卡友回复:

本帖最后由 kvsky 于 2009-12-4 08:55 编辑

这件事发生后,不是你还款,就是你前同事还款。

既然申请表签名不是你签的,附属卡挂号信也不是你本人签收的。。。
那么这件事的本质就是:你的前同事诈骗了银行。。。

几万元的诈骗(如果属实的话),可以让你前同事进班房了。。。呵呵
但如果很不巧,是你前同事在某些特殊的场合骗取了你本人在申请表的签名,那么你也被拖下水了。。。

刑法第196条有下列情形之一,进行信用卡诈骗活动,数额铰大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一)使用伪造的信用卡的;
(二)使用作废的信用卡的;
(三)冒用他人信用卡的;
(四)恶意透支的。
前款所称恶意透支,是指持卡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超过规定限额或者规定期限透支,并且经发卡银行催收后仍不归还的行为。
盗窃信用卡并使用的,依照本法第二百六十四条的规定定罪处罚。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诈骗案件具体应用法律的若干问题的解释》规定恶意透支5000元以上为数额较大,恶意透支5万元以上为数额巨大,恶意透支20万元以上为数额特别巨大

卡友回复:

本帖最后由 neverPE 于 2009-12-4 10:46 编辑

目前不确定LZ是否签名.暂且假设LZ没签名,而是"前同事"伪造资料领取了附属卡.

各种资料正确,银行发卡并没有什么问题.卡是挂号信发过来,挂号信,并且正常开卡,也联系不上卡主(手机号不是常用的),做到这种程度,银行也阻止不了的. 前同事不是直系亲属,在法律上似乎很难让LZ免责.

信用卡诈骗,涉嫌刑事犯罪了.让前同事想办法还清(至少,她还有家人能借到钱,几万并不是不可能的数字),否则报案.LZ还是怜香惜玉啊... 舍不得? 要是你真打官司,赢的前提,就是你同事诈骗. 那时,你同事罪名成立,下场不会比你现在报案好.

所以,建议: 让她还钱,尽快.如果不还或者换不了,要么你打算帮她还,要么你报警.打官司,至少是报警以后的事情(要是你同事没诈骗,你一定输,所以必须得报案,并且查实,有证据).

卡友回复:

本帖最后由 neverPE 于 2009-12-4 11:23 编辑

再多说几句. 结局有几种可能性:
1 前同事还钱,皆大欢喜.
2 LZ还钱. 打落牙齿肚里吞. 之后,前同事可能还钱给LZ,可能不还.
3 打官司. LZ赢了(输了,就走到1/2). 当然构成信用卡诈骗(前同事诈骗),并且招行违规. 这是唯一一种可能不还钱的情况. 但即使LZ不用还,前同事还是要还. 要么还了钱轻判,要么不还钱重判.
4 慢慢还,慢慢拖. 这种比较复杂,意味着LZ一直郁闷着,利息滞纳金一直滚着. 很容易再走到3,并且随着时间推移,打赢官司的可能性越来越小.

LZ肯定不愿破财, 更不愿进XX.那么只有1和3 两种比较合适. 结局3,她总归是要还钱的,还构成犯罪. LZ也花钱打官司. 3还不如1
所以,让她还钱才是正道.

LZ想想,告赢了有什么好处? 就算招行违规,合同无效. 那就是有人诈骗. 钱,总有一个人要还的,还有人得进班房. 还不如你现在报案(或者威胁报案),逼她还钱呢.

卡友回复:

对于观点:1 前同事还钱,皆大欢喜.
2 LZ还钱. 打落牙齿肚里吞. 之后,前同事可能还钱给LZ,可能不还.
3 打官司. LZ赢了(输了,就走到1/2). 当然构成信用卡诈骗(前同事诈骗),并且招行违规....
neverPE 发表于 2009-12-4 11:18

前同事还钱,皆大欢喜.
前同事还LZ的钱,LZ再换银行。。。但信用报告的污点,难以避免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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