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友提问:
监管函_友邦吊顶(002718)友邦吊顶
公告日期:2018-11-121关于对浙江友邦集成吊顶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骆莲琴的监管函中小板监管函【2018】第 209 号浙江友邦集成吊顶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骆莲琴:浙江友邦集成吊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18 年10 月 25 日披露 2018 年第三季度报告,你作为公司董事,在公司 2018年第三季度报告披露前 30 日内,通过大宗交易增持公司股份 537,900股,成交均价为 27 元/股,成交金额为 1,452.33 万元。你的上述行为违反了本所《股票上市规则(2018 年修订)》第 1.4条、第 3.1.8 条和《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15 年修订)》第 3.8.17 条的规定。请你充分重视上述问题,吸取教训,及时整改,杜绝上述问题的再次发生。同时,提醒你: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当按照国家法律、法规、本所《股票上市规则》和《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
网友回复
雾散江开:
买了就应该高调 难道你想偷偷增持股份觊觎董事长的位置?
山南驭风:
狗狗拿耗子
虎嚣张:
估计是下面人买早了,接员工持股也不差这两天吧
虎嚣张:
估计是下面人买早了,接经销商持股也不差这两天吧
远古玉:
早就说了:公司公告的增持,实际上是无赖的左手倒右手的游戏!忽悠谁呢?
2017.9.27至2018.9.27经销商持股53.79万,每股55.03元。9月28日由董事骆莲琴以27元增持53.79万股!
多行不义必自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