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友提问:
紫江企业(600210)用法律来说话,不然就是造谣!!!
用法律来说话,不然就是造谣!!!
网友回复
股友空手道:
法律?哈哈,是橡皮筋。用事实来说话!事实胜于雄辩!事实是消痕不了的!
股友空手道:
充分证据证明,上海紫竹高新区是在上海紫江集团、紫江企业根本分文未出,一是向银行骗贷虚假验资注册,二是靠市、区政府、名高校已出资到位的资金先期运行,三是由此再以窃取的国有、集体土地向多家银行骗取抵押贷款的空手套白狼之世纪巨腐经典之作。也由此,沈雯的上海紫江集团、紫江企业根本分文未出却客观轻松的侵吞了上海紫竹高新区四五百亿的国有、集体资产。被举报人沈雯先生的犯罪事实清楚、犯罪证据确凿。举报人沈国权愿指天为誓并以身家性命担保,若举报不实愿受纪国法的严惩 。
股友whg9HY:
对法律敬畏,对良知俯首;法治还是理想,法治还在路上。
股友LVuWYQ4095:
这伙计是不是狂犬病发作了?
股友珅老板:
沈雯和郭峰等为了非法控股由上海市、区两级政府、名高校出资主导的上海紫竹高新区50%股份,居然与上海农商银行高官串通,以上海紫江集团本部和四家子公司(紫江彩印、紫泉包装、紫丹印务、紫东薄膜)为平台,采用伪造贷款项目和用途,向上海农商银行闵行支行(原农信社)各骗贷5000万元,合计骗取2.5亿元人民币贷款全部用于当年3月11日上海紫竹园区的虚假注册出资,全过程从骗取银行贷款、虚假验资注册、随即抽逃原路返还给农商银行闵行支行不到三天时间,分文不出就轻而易举的骗得上海紫竹高新区50%的股份。客观上轻松完成了空手套白狼的世纪经典贪腐案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