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友提问:
ST中安(600654)第一,新规明确规定不追究已经重组上市后新公司。中安消发生的都是重组前,重组后都是
第一,新规明确规定不追究已经重组上市后新公司。中安消发生的都是重组前,重组后都是严格依法经营,并没有出现过违法。第二,新规明确规定从15年财报开始算起,13,14年都不追究第三。中安消主要是原股东和新股东因为业绩承诺问题的内部纠纷,董事会议也同意使用新股东股权赠送来补偿原股东。已经是和解了剩下的仁者见仁,智者见智吧。这是我的解读。我觉得算是利好吧
网友回复
股友mSAP5m:
不把你低价筹码震出不会大幅拉升的,st富控与中安都是上海股,前段都跌到1.70元,昨天st富控股价已上2.65元,看看中安严重滞涨。
沧海一粟30:
但是 惩罚没有结案 也适合新法
踏雪而来3:
自我安慰
绿大地凤凰涅槃:
人家实在想不出有什么利空了,炒炒冷饭而已,要理解。可是退市长生都4元了,恐吓退市好使吗
绿大地凤凰涅槃:
我被套了两年多了,听喊退市也听了快了三年了,当个笑话听听就是了,看到他们不遗余力的喊还真的挺好笑的。已经横了三天盘了,再横个5"7天,又要往上拉了,这才是狗装的真实目的,在到20元之前,每天都会告诉你中安要退市的
绿大地凤凰涅槃:
没结案是因为上诉,上诉结果无论如何都不会比上诉之前判罚更重,这是法律规定的,目的就是鼓励对判罚不满的,可以积极上诉。换言之,就是中安最坏的局面就是土狗老老实实交15亿的罚款,仅此而已
绿大地凤凰涅槃:
所以土狗官司能不能打赢,我真的不会关心,唯一和我有点关系的就是,官司没打完,就暂时不能赔偿股票给我
明月当空4:
唱多的持有股票,唱空的也想低价进来。
军师tm25iq:
傻鸟,中安消就是欺诈发行
沧海一粟30:
谢谢 心里有底
小平181818:
,中安消14年12月27日证监会核准的,资金交割是12月30日、牛牛牛,差一天就15年了,差点中招
年票777:
新规是给中安量身定制的,知道了图的厉害了吧!,
责任明确:
《决定》施行后,上市公司被有关行政机关行政处罚或者生效司法裁判认定存在违法行为的,无论其违法行为发生时点,上市公司因其该等违法行为的暂停上市、终止上市,均适用新规。中安消,终于可以消失了。行政处罚书是压死中安消的最后一根稻草。
责任明确:
如果重大违法的上市公司在新规实施前已经“脱胎换骨”,公司控制权、主营业务等均发生了变化,再予退市不尽合理。对此,《实施办法》施行前,重大违法上市公司已经合法合规完成重组上市,且重大违法事项均发生在该次重组上市之前,也与该次重组上市无关的,可以向本所申请不对其实施重大违法强制退市;《实施办法》正式施行后,重大违法上市公司再进行重组上市的,仍将严格按照新规实施强制退市。重组方应当做好尽职调查,避免因上市公司重组上市前的重大违法行为而被强制退市。这是说大飞乐造假不追究,中消安造假要追究,这是重组欺诈发行股票
责任明确:
如果在11月16日,处罚书己下,则中安消,安全了。图图,早知道你就不上述了。可悲
股友AH4C7N:
还是看看《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重大违法强制退市实施办法》的相关通知,分辨清到底是处罚相关已发生案件的日期,还是处罚书的日期
股友AH4C7N:
关于发布《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重大违法强制退市实施办法》的通知 各市场参与人: 为进一步完善上市公司退市制度,上海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本所)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修改<关于改革完善并严格实施上市公司退市制度的若干意见>的决定》(以下简称《决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18年11月修订)》(以下简称《股票上市规则》),制定了《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重大违法强制退市实施办法》(以下简称《实施办法》,详见附件),规定了重大违法强制退市的实施标准和程序。《实施办法》已经本所理事会审议通过并报经中国证监会批准,现予以发布,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为做好新老规则适用的衔接安排,保证《实施办法》及本次同步修订的《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退市公司重新上市实施办法(2018年11月修订)》(以下统称新规)的顺利施行,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决定》施行前,上市公司已被认定构成重大违法行为或者依法移送公安机关,并被作出终止上市决定的,适用原规则;《决定》施行后,上市公司被有关行政机关行政处罚或者生效司法裁判认定存在违法行为的,无论其违法行为发生时点,上市公司因其该等违法行为的暂停上市、终止上市,均适用新规。 二、关于《实施办法》第四条第三项规定的年报信息披露重大违法退市情形,以2015年度作为《实施办法》第四条第三项重大违法退市情形的财务指标起算年度,即追溯后自2015年起连续会计年度财务指标触及终止上市标准的将予以退市。 三、上市公司在新规施行前,存在重大违法行为,但已完成重组上市,且符合下列全部条件的,可以向本所书面申请不对其股票实施重大违法强制退市: (一)新规施行前,上市公司已经按照《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的规定合法合规完成重组上市,且重大违法事项均发生在该次重组上市之前,也与该重组上市无关; (二)现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最近36个月内未受到过中国证监会的行政处罚,且最近12个月内未受到过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 上市公司按照本条规定提出不对其股票实施重大违法强制退市申请的,应当按照《实施办法》第八条办理,同时聘请财务顾问及律师进行核查并发表核查意见。 本所收到上市公司上述申请后,按照《实施办法》规定的有关程序进行审核并作出相应决定。 四、新规施行前,已因重大违法被本所决定股票终止上市的公司,在新规施行后36个月内申请重新上市的,其重新上市事宜仍适用原规则。 特此通知。
关于发布《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重大违法强制退市实施办法》的通知
各市场参与人:
为进一步完善上市公司退市制度,上海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本所)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修改<关于改革完善并严格实施上市公司退市制度的若干意见>的决定》(以下简称《决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18年11月修订)》(以下简称《股票上市规则》),制定了《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重大违法强制退市实施办法》(以下简称《实施办法》,详见附件),规定了重大违法强制退市的实施标准和程序。《实施办法》已经本所理事会审议通过并报经中国证监会批准,现予以发布,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为做好新老规则适用的衔接安排,保证《...
责任明确:
三、上市公司在新规施行前,存在重大违法行为,但已完成重组上市,且符合下列全部条件的,可以向本所书面申请不对其股票实施重大违法强制退市: (一)新规施行前,上市公司已经按照《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的规定合法合规完成重组上市,且重大违法事项均发生在该次重组上市之前,也与该重组上市无关; (二)现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最近36个月内未受到过中国证监会的行政处罚,且最近12个月内未受到过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重大违法与中安消重组有关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