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友提问:
宝塔实业(000595)宝塔实业实控人孙珩超被公安机关通报涉嫌刑事犯罪
来源:中国商报网 作者:马换换 编辑:东方财富网
网友回复
厦门小周啊:
对法院判决有能力执行而拒不执行的,要追究其刑事责任
孙有钱不还 人家申请裁决 很正常
只要钱还上就会撤销了~
厦门小周啊:
还有如果真的是大事 你们以为是这种通报涉嫌吗?
早就失联了
哎
sjf5555:
监视居住,保外就医
股友so9DUO:
你太搞笑了~
龙虎风云:
多大点事,公安机关通报的估计是经济案件,总不至于杀人放火。偷税漏税也应税务机关通报。再说跟上市公司也没啥关系,基本面已经差到这地步了,换大股东更好
zxc财:
孙判死型对上市公司反而是利好。
sjf5555:
人不至死,口中留德
何方神才:
炒股别当韭菜
厦门小周啊:
去看变成老赖那条 被执行人的具体情形-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这条触犯了刑法第313条第三百一十三条 【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对人民法院的判决、裁定有能力执行而拒不执行,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
公安对这个会通报很正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