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友提问:
河钢股份(000709)回购计划终有定论了!上市公司值得信赖?
回购计划终有定论了!上市公司值得信赖?
网友回复
吹吹牛吧:
良心公司此仍股民之福!股价目标9.99元?天长地久!
吹吹牛吧:
周一涨停!
苏博基因检测:
公告在哪里?
亮月2000:
亏憨了吧!
苏博基因检测:
知道“研究研究”是什么意思吗?
吹吹牛吧:
今天不谈单个公司,说一下热火朝天的回购。
腾讯连续24天累计斥资近8亿元回购股票,有人说依旧没能稳住股价。但是实际上,腾讯回购的主要目的很可能不是稳定股价,而是借机给员工一部分股份并减少股本和净资产,从而提升公司未来的股票价值,没有人比腾讯更清楚自己的未来发展规划和盈利能力。回购也是国际上市公司的惯例,2004年微软普通股有108亿股、经过逐年回购到现在只有77亿股,普通股股本减少四分之一。
大学的时候,正赶上举国上下的国企改革,现代化企业管理体系开始构建。对于财经类院校来说,最有趣的两门课是《企业管理》和《公司法》。那时候的大学生们,意气风发,指点江山,对未来充满憧憬。
可惜的是,直到如今,许多公司的现代企业管理制度仍没有真正建立起来,而《公司法》经过修修补补,在不断完善。
今年10月26日,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通过《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的决定》。最核心的条款变化,就是关于股份回购。
市场对法条的变化是热烈拥护的,一时间,数百家企业积极响应,发布公告宣布回购。
但是,我查了下关于回购的主要变化条款,额头冒出了汗。
吹吹牛吧:
一、回购的原因几乎不再设限制。原法条关于回购的条款共有四条,新法条为六条,原来的四条除了根据新的时代形势修改了措辞外,基本没有变化,新增了两条,一是可以用于可转债,这条也是为了适应新形势增加的,对投资者影响不大;二是上市公司为维护公司价值和股东权益所必需。新增的这一条让我在风中神伤,什么算是公司价值?什么又是股东权益?于是想起了ST慧球,这家公司曾经一夜之间发布了上千条奇葩议案,包括《关于公司建立健全员工恋爱审批制度》、《关于公司坚决拥护共产党领导的议案》、《关于坚持钓鱼岛主权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的议案》、《关于调整双休日至礼拜四礼拜五的议案》、《关于第一大股东每年捐赠上市公司不少于100亿元现金的议案》、《关于成立妇女委员会的议案》、《关于申请变更交易所的议案》等等,无一不是打着公司价值和股东权益的幌子。证监会提交的修改建议上,有一条“兜底条款”,第七条里提到法律规定的其他原因。后来被常委会去掉,认为回购不应该有“兜底条款”。然而,这一条的实际作用就是一个“兜底条款”,只要公司认为可以维护公司价值和股东权益,就可以回购了。大不了,收个交易所的问询函,找几个冠冕堂皇的理由纠缠几天而已。不过,对于市场来说,回购终归是件好事,所以无论用什么幌子和旗号都可以接接受。据测算,放宽上市公司自有资金回购股票的限制,可以带来超过3万亿的潜在资金。这无异于给股市带来一针强心剂。对症下药也要分人,有时候病入膏肓的病人,强心剂可能会起到反作用。
一、回购的原因几乎不再设限制。原法条关于回购的条款共有四条,新法条为六条,原来的四条除了根据新的时代形势修改了措辞外,基本没有变化,新增了两条,一是可以用于可转债,这条也是为了适应新形势增加的,对投资者影响不大;二是上市公司为维护公司价值和股东权益所必需。
新增的这一条让我在风中神伤,什么算是公司价值?什么又是股东权益?于是想起了ST慧球,这家公司曾经一夜之间发布了上千条奇葩议案,包括《关于公司建立健全员工恋爱审批制度》、《关于公司坚决拥护共产党领导的议案》、《关于坚持钓鱼岛主权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的议案》、《关于调整双休日至礼拜四礼拜五的议案》、《关于第一大股东每年捐赠上市公司不少于100亿元...
吹吹牛吧:
二、库存股制度的变化关于库存股的变化,就是变化巨大了,有一种“饮鸩止渴”的意味。原法条中,如公司实施股权激励,回购股份奖励给本公司职工的必须要在一年内转让,修改后的法条将这一限制改为三年,并且可以转让。也就是说,上市公司可以实质上买卖自己的股票了。我曾经做过一个关于年报知识的课件,讲了很久前我在某上市公司做财报的时候,辛辛苦苦出完财报,觉得业绩不错就去买了本公司的股票,然后被套牢的故事。虽然这个故事有一部分虚构的成分,但是库存股的限制放宽后,就给了上市公司操控股价的空间。事实上,A股也有过类似的真实案例。2016年,山东墨龙通过伪造三季度季报业绩的方式,将实际亏损做成了盈利,然后实控人在股价相对高点择机减持套现,等到年报业绩一塌糊涂的时候,已经“安全离场”。虽然最终证监会对责任人进行了处罚,但是带来的影响却是深刻的。上市公司对自己的真实经营情况最了解,回购新规下,在业绩即将爆发的时候出手回购股份,在业绩转折点之前抛售套利就成了可能。这样的市场,给了上市公司太大的空间,对于中小股民来说是非常不友好的。三、回购股份的操作更加便利原法条是要求股东大会大多数同意才能进行股份回购操作,而新法条要求只需要董事会三分之二通过就好了。股东大会和董事会的区别还是蛮大的,股东大会是站在全体投资者的立场,而董事会更多的是站在公司的立场。很多情况下,公司利益和股东利益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并不一定是一致的。考虑到大多数上市公司的董事会都是公司成员,所以在上市公司做出回购决策的时候,中小股东的利益基本就可以被熟视无睹了。四、回购是把双刃剑据wind数据,截止10月底,A股共有866家公司启动股份回购流程,根据公告,预计总回购的股份总数为149.14亿股;而2017年全年,也不过只有459家公司启动股份回购流程,公告计划总回购股份总数仅为37.46亿股。但是不少公司的回购公告更多的是忽悠,比如实际回购1%,公告回购不超过10%。从实际回购实施情况来看,今年以来已经有583家公司实施了股份回购,股份回购数量高达46.31亿股,已经实施的金额则高达317.75亿元;这明显高于去年全年A股公司实施的股份回购情况,2017年共计383家公司实施了股份回购,股份回购数量约19.90亿股,实际回购的金额仅为91.99亿元。对于质地优良的公司,回购可以有效的提升市场股票的价值,但是对于蹭概念的公司来说,忽悠式回购不过是为了让股价增加点不确定性罢了。尤其是《公司法》修改后库存股制度,如果配套细则不够规范,或者不具备可操作性,就会给上市公司们带来全新版本的韭菜收割机。
二、库存股制度的变化
关于库存股的变化,就是变化巨大了,有一种“饮鸩止渴”的意味。
原法条中,如公司实施股权激励,回购股份奖励给本公司职工的必须要在一年内转让,修改后的法条将这一限制改为三年,并且可以转让。
也就是说,上市公司可以实质上买卖自己的股票了。
我曾经做过一个关于年报知识的课件,讲了很久前我在某上市公司做财报的时候,辛辛苦苦出完财报,觉得业绩不错就去买了本公司的股票,然后被套牢的故事。虽然这个故事有一部分虚构的成分,但是库存股的限制放宽后,就给了上市公司操控股价的空间。
事实上,A股也有过类似的真实案例。
2016年,山东墨龙通过伪造三季度季报业绩的方式,将实际亏损做成了盈利,然后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