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友提问:
武汉中商(000785)武汉中商:独立董事意见
公告日期:2018-11-29 武汉中商独立董事意见武汉中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意见武汉中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第二次临时董事会会议于2018年11月27日召开,我们作为该公司的独立董事出席了本次会议,并对公司关于企业“三供一业”分离移交暨关联事项进行了审核,现发表独立意见如下:公司依据中央理顺国企经营管理,为经营实体松绑解困、一心一意搞经营的战略性惠民政策,对所属职工家属区涉及的供水、供电及物业管理实施分离移交,可减轻企业负担,降低公司成本费用,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该事项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在董事会对该议案进行表决时,关联董事郝健先生、贾蕾女士回避表决,程序合法。我们同意本次事项。独立董事:汪海粟、赵家仪、谢获宝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网友回复
邱运来:
怎么不存在影响上市公司和股东利益了?!公司要拿出真金白银1495万元!还不损害我们股东利益了!
股友qaXPgi:
一群混饭吃的。
重洋孤筏:
当年上市的时候就该分清楚,财务报表怎么没有这块支出?吃吃喝喝几十年都让上市公司负担,分出去了还得掏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