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友提问:
未名医药(002581)尹伪冻慌话连篇、黔驴技穷
粗粗看了几眼尹伪冻以科兴控股发的声明,主要声明了也就两点:1、潘爱华董事长已被罢免;2、1G持股只有13.51%。但这关键的两点,也是慌话连篇;第一,潘爱华董事长被董事会罢免,给不知道事实的人一种印象,好象是真的,因为在世人的观点上,董事会可以罢免董事长,但北京科兴除外,因为北京科兴的章程决定了董事长的产生,而不是董事会产生。北京科兴章程规定,董事长由北大未名委派,章程修改,要全体董事一致通过,董事会召开由董事长召集。但尹伪冻绕开董事长,自己召集开董事会,在没有修改章程的前提下,罢免董事长,这是没有法律依据的,只是一种一厢情愿罢了。第二,1G持股大幅下降,原1G及关联方持科兴控股22.5%(其中1G持有16.5%,关联方Chiang li Family持有6%),是科兴最大的股东,尹伪冻尽然在声明里告诉大家1G只持有13.51%,而且不是科兴最大的股东,不知道情况的科兴股东以为1G在违规减
网友回复
沙漠乞丐581:
不知道合营公司法是如何规定董事长产生办法的,如果规定董事长必须由董事会选举产生,那么委派董事长在章程第18条的规定就不合法,如果合营公司法准予委派产生,那么第19条也是矛盾的表述,先表述由未名委派董事长,后又表述董事长副董事长由董事会委派产生(估计尹抓住了这一条)!
关于定增,如果尹卫东定增前召开了伪董事会半数以上股东投了赞成票,即便是1G没有参与投票或参加董事会,也不能拿尹卫东怎么办。所以,只要确认尹卫东的董事会不合法一件事就足够了,成天展开说,没意思!如果尹卫东以及其董事会不合法,那么,尹卫东掌控科兴期间的一切行为都不合法,包括定增,包括私有化!
多说无益!
股友X3DhJB:
临死挣扎而已,随他闹吧!
zhuzhuqiang:
第六条 合营企业设董事会,其人数组成由合营各方协商,在合同、章程中确定,并由合营各方委派和撤换。董事长和副董事长由合营各方协商确定或由董事会选举产生。中外合营者的一方担任董事长的,由他方担任副董事长。董事会根据平等互利的原则,决定合营企业的重大问题。
仕巴拿:
炒股别当韭菜
zhuzhuqiang:
《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的规定。
沙漠乞丐581:
谢谢
金大公子:
尹伪冻现在成了法律,简称尹法律。他说了算。
仕巴拿:
炒股别当韭菜
魔都飘过:
怎么闹也改变不了被出局的事实
金大公子:
尹伪冻,人如其名,到处造假。
辰518:
老潘还不是一样哦CMO一期都没影二期故事就上线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