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商银行信用卡】网友提问:
信用卡有没有"原罪"?
刚才,在某论坛又看到有卡友讨论相关的话题.这让我想起曾经看过的一段文字:""我们不应该因为消费者滥用自己的信用和无限度的膨胀个人物欲而让信用卡当替罪羔羊。具有信贷功能的金融产品有很多种,信用卡只是其中一种,而信用卡获罪只是因为这种金融产品很好的把信贷功能和支付功能融合在一起,拉近了信贷与支付之间的距离,但这不是信用卡的错误。对于一个自我控制能力极弱、滥用个人信用、物欲过度膨胀的人而言,即便没有信用卡,仍然难免出现财务危机。所以,信用卡并没有什么神秘,也没有那么大的魔力,它本身即不能破财,也不可能敛财,关键在于持有者的态度是善用还是滥用,只有理性态度才能决定理性使用,理性的使用才能最终达到理财的目的,享受信用卡的种种便利和益处。这其中,对于客户而言,知道自己“要什么”很关键。"" 信用卡,由于同时具有信贷的功能,所以它不同于普通的支付工具.作为一种集信贷功能与支付功能于一身的工具,本身谈不上什么原罪不原罪的.但是,由于这样一个特点,信用卡在给广大持卡人带来便利的同时,也极有可能导致持卡人消费欲望的膨胀而最终陷入债务危机. 如今,很多金融人士会经常谈到如何发挥信用卡的理财作用.从理财的角度
卡友回复:
支持................
卡友回复:
水能载舟,也能覆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