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友提问:
一汽轿车(000800)社会公众股股东提议:要求深交所质询一汽轿车、一汽夏利履行整体上市承诺,否则停牌退
社会公众股股东提议:要求深交所质询一汽轿车、一汽夏利履行整体上市承诺,否则停牌退市!
网友回复
神都狄怀英:
没经历过2016的耍无赖?还在做梦?
善水无华:
关于一汽股份违约呈述北京中国证监会一汽夏利2012年4月6日公司完成了原一汽集团持有的一汽夏利股份的过户手续,本次收购完成,据此,上述补充承诺的最后期限为2015年4月5日。本段文字出自天津证监局警示函。那么,请问贵公司上述补充承诺的最后期限是不是为2015年4月5日。一汽股份已经违约已是不争事实,天津证监局警示函客观上引导众多散户投资者买入也是明明白白摆上桌面,那么一汽股份应当于2015年4月提交的整改报告是否及时完成成诺其内容涉及投资人的投资决策,而投资者常未得知,因此,整改报告属于应当披露而未披露的内容。我想说的是该事件已经过去二年了,一汽股份在2015年4月6日没有兑现补充承诺的内容,因此,天津证监局向一汽股份下发了对《公司控股股东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要求一汽股份在2015年4月30日前提交书面整改报告,事实上到现在也没有公告显示一汽提交过此整改报告。时至今日,天津证监局警示函已时过二年,要求一汽整改书面回复已时过二年。我们迫切欢迎天津证监局警示函的出台,我们更拍切期望看到天津证监局后续监管处理措施的公开公示信息。2011年,一汽集团为完成自己的改制,将一汽轿车一汽夏利控股股东变更为一汽股份。为了变更议案能获得广大股东的支持,一汽股份表达了彻底解决上市公司与一汽股份其他下属公司同业竞争的决心,特别公告做出承诺:在5年内,即2016年6月28日前彻底解决旗下公司之间的同业竞争问题。这个承诺不同于一般的承诺,特别注明这是“不可以撤销的承诺”,可见这个承诺的严肃性。正是看到了一汽的诚意与决心,广大投资者投票通过了一汽轿车和一汽夏利控股股东变更的议案。注明“不可撤销”,这是一汽股份放弃了更改和延迟承诺的权利,表达了规定期限内绝不会失约的决心。也正是基于此没有回旋余地的承诺,广大投资者才毅然决然的投资一汽轿车和一汽夏利,希望在解决同业竞争后,公司能有更大的发展,从而获得合理的投资回报。我们数年如一日的不离不弃,即便公司业务衰退,股价严重下跌,我们亏损累累也不曾放弃。是的,投资有风险,市场波动带来的亏损我们认,但是人为的欺骗我们不能认。这不仅仅是钱的问题,这是市场诚信建设的问题,也是整个社会诚信建设的问题。假如有一天银行违约会怎样?假如有一天保险违约会怎样?假如证券市场上市公司争相效仿会怎样?不要说不可能。国际悲歌歌一曲,狂飙为我从天落。我们正在经历伟大的悲壮!应该说,证监会,深交所完全可以采取断然措施,然而,遗憾的是,我们所看到的并不是权力机关后续监管处理措施的公开公示信息,而是任其发展,如果从另一个层面解读,只能是推波助澜。一汽违约已经以年为单位记算了,投资者呼声如泥牛入海,我们权力机关的力度呢?不知道会不会有一天人们看到证券官方就会想起无耻。时光年轮已经过去第七个年头了,而由一汽领导集团亲自操刀导演解决同业竞争不可撤销承诺的闹剧如何谢幕,一汽及权力机关如何了结这段公案,人们将试目以待。所谓的解决同业竞争,不可撤销承诺,天津证监局警示函客观上引导众多散户投资者买入难道不是事实吗?呜呼!我说不出话。我们已经感受伪投票的侮辱,我们已经看到权力机关的力度,我们已经看透证券市场的不堪和丑陋,我们已经成为猎物!本文部分內容分别以特快专递寄至北京中国证监会及天津中国证监局
关于一汽股份违约呈述
北京中国证监会
一汽夏利
2012年4月6日公司完成了原一汽集团持有的一汽夏利股份的过户手续,本次收购完成,据此,上述补充承诺的最后期限为2015年4月5日。本段文字出自天津证监局警示函。那么,请问贵公司上述补充承诺的最后期限是不是为2015年4月5日。
一汽股份已经违约已是不争事实,天津证监局警示函客观上引导众多散户投资者买入也是明明白白摆上桌面,那么一汽股份应当于2015年4月提交的整改报告是否及时完成成诺其内容涉及投资人的投资决策,而投资者常未得知,因此,整改报告属于应当披露而未披露的内容。我想说的是该事件已经过去二年了,一汽股份在2015年4月6日没有兑现补充承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