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友提问:
联发股份(002394)投票率只有46.95%,这个议案通过没有合法性
这次股东大会的投票率只有46.95%。还有53.05%的股票不明原因没有参加投票。不知道哪家律师所敢斗胆为这样的股东会议提供法律文书。
网友回复
利不苟就害不苟去:
由于联发股份公司章程对股东大会通过议案的赞成票比率分成普通议案和特别议案两类,普通议案只要求参加但会股东过半数通过,特别议案,只要求参加会议股东的三分之二票就可通过因此,联发的议案通过是必然的。唯一可以打击联发的是联发是否完全履行了公司法和联发公司章程规定的告知义务。
此外,我们散户可以根据联发公司章程中第四十一条有这样的规定: 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对公司和公司其他股东负有诚信义务。控股股东应严格依法行使出资人的权利,控股股东不得利用利润分配、资产重组、对外投资、资金占用、借款、担保等方式损害公司和其他股东的合法权益,不得利用其控制地位损害公司和其他股东的利益。
还有这样的规定: 公司控股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不得利用控股地位侵占公司资产。
根据这些规定谴责和控告联发。
利不苟就害不苟去:
如此低的投票率,不能说明联发充分履行了要召开股东大会的告知义务。
股友石头:
证监会举报电话:
010一88060082、88060055
需要实名举报,举报者提供真实姓名、电话、身份证号,上市公司名及那些地方不合规。
拿起电话直接举报他,一个人的力量是很渺小的。 我已经举报了,你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