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友提问:
中原高速(600020)有关中原高速优先股
600020:中原高速关于非公开发行优先股挂牌转让公告查看PDF原文公告日期:2015年08月05日
网友回复
胡说八道不可信:
“按照《公司章程》规定,公司在依法弥补亏损、提取公积金后
有可供分配利润的情况下,可以向本次优先股股东派发按照发行利率
计算的固定股息。”
瞎吠的脑残!睁大眼睛仔细看!优先股的股息是怎样派发的!
胡说八道不可信:
中原高速2018年三季报:
五、公司对优先股采取的会计政策及理由
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 37 号——金融工具列报》(2014 修订)、《金融负债与权益工具的
区分及相关会计处理规定》(财会[2014]13 号)等相关规定,本次发行优先股在会计处理上符合确认为权益工具的条件,主要基于以下几个因素:
1、本次发行的优先股无到期期限,在公司行使赎回选择权之前长期存续。
2、本次发行的优先股的赎回选择权为中原高速所有,未来是否赎回,属于公司可控制范围内
的事项。未来基准利率的变化有可能增加或减少赎回预期,但是,无论未来赎回的可能性有多大,对于公司来说,均不构成交付现金或其他金融资产给其他方,或在潜在不利条件下与其他方交换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的合同义务。
3、公司股东大会有权决定取消支付部分或全部优先股当期股息。本次发行的优先股采取不累
积股息支付方式。
4、优先股股东有权同普通股股东参与一定比例的当年实现的剩余利润的分配,通常表明存在
权益成分(享有剩余收益)。
5、在清偿顺序及清算方法上,公司在向优先股股东支付完毕应分配剩余财产后,方可向普通
股股东分配剩余财产,但在可预见的未来,公司具有持续经营能力,发生清算几乎不具有可能性。
基于以上因素,使得本次优先股的条款中没有包括交付现金或其他金融资产给其他方的合同
义务,也没有包括在潜在不利条件下与其他方交换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的合同义务,满足《金融负债与权益工具的区分及相关会计处理规定》之“二、金融负债与权益工具分”之“(二)
权益工具”确认条件第1条的规定;由于本次发行的优先股无须用企业自身权益工具结算,满足《金融负债与权益工具的区分及相关会计处理规定》之“二、金融负债与权益工具的区分”之“(二)权益工具”确认条件第2条的规定。
中原高速2018年三季报:
五、公司对优先股采取的会计政策及理由
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 37 号——金融工具列报》(2014 修订)、《金融负债与权益工具的
区分及相关会计处理规定》(财会[2014]13 号)等相关规定,本次发行优先股在会计处理上符合确认为权益工具的条件,主要基于以下几个因素:
1、本次发行的优先股无到期期限,在公司行使赎回选择权之前长期存续。
2、本次发行的优先股的赎回选择权为中原高速所有,未来是否赎回,属于公司可控制范围内
的事项。未来基准利率的变化有可能增加或减少赎回预期,但是,无论未来赎回的可能性有多大,对于公司来说,均不构成交付现金或其他金融资产给其他方,或在潜在不...
混蛋炒股:
劝楼主别发言了,回家好好种地去吧
胡说八道不可信:
叫爷别发言了?任凭你们这些脑残胡作非为、瞎嚎乱吼、造谣中伤、蛊惑人心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