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友提问:
梦舟股份(600255)今晚公司的回复明显利好,一是公司确认担保函未经股东大会审议,加上法人不知情,属于
今晚公司的回复明显利好,一是公司确认担保函未经股东大会审议,加上法人不知情,属于违规和无效!二是李瑞金和船山文化承诺兜底,不会给上市公司造成损失!三是监管函严厉问责,使冯青青和李飞列的猫腻无处躲藏!低价梦舟即将起飞!
网友回复
谁在压股市抬楼市:
这样的监管使得李瑞金后面不敢不履行增持,大利好!
谁在压股市抬楼市:
虽然梦舟无虞,但是我要说一句:李飞列绝不是好人!
新股民到操盘高手3891:
我来说个故事:李3手中有一个货,想以8元暂时脱手,再以4元买回,这就是说李3赚了4元.那另一个人以8元吃进,以4元卖出,那不是亏了4元? 不是的.那这个人怎么办?这个人就得玩白手套空狼了,让吃瓜群众给这个人众筹了更多的钱,4元以上,也就是说这个人也至少赚了4元以上没亏本.
新股民到操盘高手3891:
所以说,此股价目前严重脱重了本身的价格,必须补回上去
谁在压股市抬楼市:
还是你明白,本来是要上市公司担保补偿的,可是目前的严监管环境,他要把自己玩进去了!
股友4dLdBG:
船山文化通过查询公司账务,山西信托 1.9914 亿元借款到账后的资金流向为: 1)13960 万元借给红鹫投资;2)1850 万元借给沃太极影视公司等单位;
***** 冯青青把借来的钱大部份又转借给她自己的其他公司
《流动性支持函》文本载明:“本协议自本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章并加盖本公司公章后生效”,即该流动性支持函的生效条件需公司法人章、公章皆为真实。对此,公司时任董事长、董秘王继杨先生曾明确函复:“1、本人不知道《流动性支持函》的存在;2、《流动性支持函》上所盖上市公司法人代表的法人章是无效章,与工商局备案之法人章不符,也非本人所加盖。”
综上,无论《流动性支持函》上所盖公章是否真实,在法人章不实的前提下,该《流动性支持函》即为无效,上市公司无需受该函件所载之义务约束。
根据中国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为他人提供担保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征求意见稿)》,明确违规担保原则上对公司无效。
以上基本可以认定2亿元贷款与梦舟没什么关系,这才是利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