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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银行)武汉大学法学院教授孟勤国在接受《证券日报》记者采访时认为,北京银行在此项业务中

2019年5月14日  12:22:17   来源:网友   编辑:168炒股学习网    阅读:411人次

网友提问:

北京银行(601169)武汉大学法学院教授孟勤国在接受《证券日报》记者采访时认为,北京银行在此项业务中

武汉大学法学院教授孟勤国在接受《证券日报》记者采访时认为,北京银行在此项业务中违反了多项法律规定。 孟勤国认为,作为一家金融机构,应该知晓上市公司的资产应该与大股东的资产分开,而按照目前上市公司的说法,则形成了上市公司与其大股东的资金混同,为大股东占有上市公司的资金提供了便利条件,可能会损害上市公司的利益。孟勤国表示,“若这122亿元拿不回来,上市公司可以向北京银行索赔。它提供了大股东占有上市公司资产的渠道。

网友回复

武韵和谷底钱伏:

北京银行遭质疑
  中央财经大学会计学院副教授岳彦芳对《证券日报》记者表示,从会计角度来看,基于财务报告主体假设原则,要求每一个公司的资金、资产要和股东个人资产区分开,上市公司和母公司资产权属一定要分清楚,北京银行做了这个联动账户原则上违反了主体假设原则,集团公司和上市公司资金混在一起,其实给大股东占资金抽逃、占用上市公司资金提供了方便,从上市公司资金监管来看,会影响上市公司的现金流调配。
  “(设立联动账户)虽然能灵活资金,但是只能限于子公司和母公司之间存在业务往来,有关联交易,如果是正常的、定价合理的关联交易就是合法的,但这种往来必须基于合理的有商业实质的交易,如果资金没有实质交易、可以随时调用,肯定是违规的。银行的业务创新也不能违法,不能利用现金池给投机分子提供舞弊的温床。银行设立这一产品或许是想方设法为客户服务,但是设定金融工具一定要符合会计规则,企业和银行关系好也不能违反会计核算准则。”岳彦芳表示。

真相只有一个9527:

北京银行先提计122亿资产减值吧。

最爱美女A:

北京银行,无条件退回122亿给康得新,无论哪方面,都是违法的,

股市见:

教授终于出来解读了,北银能无事吗,昨天的康得新就是明天的北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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