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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银行)最高人民法院合同法的司法解释

2019年5月24日  12:32:51   来源:网友   编辑:168炒股学习网    阅读:338人次

网友提问:

北京银行(601169)最高人民法院合同法的司法解释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十四条规定,合同法第五十二条第(五)项规定的“强制性”是指效力性强制性规定。解释进一步缩减了无效民事法律行为的范畴。从这份解释中,可以看出高院对合同无效的态度。

网友回复

夜里欢:

对应的条款是:
《股票上市规则(2014 年修订)》第 1.4 条和《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15 年修订)》第2.1.4 条的规定。公司控股股东康得投资集团有限公司违反了本所《股票上市规则(2014 年修订)》第 1.4 条、《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15 年修订)》第 4.2.3 条和第 4.2.12 条的规定及其在《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声明及承诺书》中作出的承诺。
重点是:《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15 年修订)》第 4.2.3 条和第 4.2.12 条的规定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声明及承诺书》中作出的承诺已经是个P了

高昂雄鸡:

合同无效的前提一是必须违反法律、法规,而违反部门规章不能导致无效;二是即使违反法律、法规的管理性规定,合同仍然有效。必须违反效力性规定才无效。

笨笨的泥人:

你应该去法院,这里没有人受理你的索赔。

股友HtGium:

正确理解了最高法院的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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