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炒股学习网 >> 理财问答 >> 股票问答 >> (*ST大洲)复制公章属于犯罪行为新大洲高管严重违法 新大洲高管复制公章的行为肯定属于违法犯罪

(*ST大洲)复制公章属于犯罪行为新大洲高管严重违法 新大洲高管复制公章的行为肯定属于违法犯罪

2019年6月25日  11:49:19   来源:网友   编辑:168炒股学习网    阅读:356人次

网友提问:

*ST大洲(000571)复制公章属于犯罪行为新大洲高管严重违法 新大洲高管复制公章的行为肯定属于违法犯罪

复制公章属于犯罪行为新大洲高管严重违法新大洲高管复制公章的行为肯定属于违法犯罪行为,并且给公司造成巨大损失应该严惩!。伪造、变造或者买卖国家机关、人民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或者其他组织的公文、证件、证明文件、印章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一千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伪造、变造、买卖或者盗窃、抢夺、毁灭国家机关的公文、证件、印章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伪造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的印章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

网友回复

芦苇荡秋色:

这样的刑罚规定的很清楚,但是谁去报案?是个问题!陈阳友许树茂等一伙仍在高管位,他们绝不会自己告自己的吧?

明月照九洲:

天天在吧里说有什么用?除了造成恐慌根本没有别的作用。

股友HrtRM5:

同意你的说法,天天发表利空的言论,除了让我们散户卖点,在地板上割肉,还有什么其他的用吗?如果真想做点事就去相关部门举报呀,在这说有什么用呀。那么新大洲就不存在重组的可能性吗?

百谷捞针:

他有好多号唱双簧呢 你看这个芦苇荡秋色也是他的 一问一答可嗨了

福至华:

明白人

故城一角:

你说把老板都抓了,工资你来付,还是债务你来还。我告诉你没钱的时候老板是生不如死

评论专区
   本站有缓存,一般1小时内能看到您的评论
官网微信公众号
168炒股学习网微信
郑重声明:168炒股学习网发布此信息目的在于传播更多股票信息,与本网站立场无关。本股票学习网不保证该信息的准确性、真实性、有效性、原创性等。相关信息并未经过本站证实,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含有广告标志的信息皆是广告,本站不承担相关责任。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在15日内进行。股市有风险,投资需谨慎。
168炒股学习网,专注为中小股民提供炒股入门知识,股票入门基础知识,股票学习教程,技术指标,炒股技巧等股票知识服务,专注做专业的股票学习网站!
版权所有:168炒股学习网, www.168chaogu.com   粤ICP备14098693号   广告合作QQ:765565686,邮箱:765565686@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