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友提问:
ST东海洋(002086)调查进展公告呢
调查进展公告呢
网友回复
专注ST重组摘帽:
大姨妈,下周一来!
专注ST重组摘帽:
摘帽进展的大姨妈今天来了!
调查进展的大姨妈,下周一来!
心容天下牛起来:
专注哥,下周一真有吗?
专注ST重组摘帽:
分析推断,一个月一次,上个月是06月13日,这次应该是今晚或者周一。
ST东海洋:关于立案调查事项进展暨风险提示公告 2019年06月13日
专注ST重组摘帽:
分析推断:大股东占款一事调查相对简单,调查结果很快还出来!
专注ST重组摘帽:
分析推断:大股东占款一事调查相对简单,调查结果很快还出来!
东方海洋最严重处罚就是60万元,天翔环境:大股东占款21亿元一分钱没还,罚款90万落定,连续4个10%涨停板!
专注ST重组摘帽:
天翔环境,2019年3月21日被立案调查,5月23日收到处罚决定书。
天翔环境:关于收到《行政处罚决定书》的公告 2019年05月23日
公司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事项已调查终结。《行政处罚决定书》中涉及的违规行为为公司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利用自身在公司的影响力和控制力存在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和违规担保致使公司出现信息披露违规情形,截止2018年7月17日,天翔环境实际控制人非经营性占用天翔环境资金余额为2,090,689,190.76元。
根据当事人违法行为的事实、性质、情节与社会危害程度,依据《证券法》第一百九十三条第一款规定和第三款规定,我局决定:
一、对天翔环境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并处以60万元罚款;
二、对邓亲华给予警告,并处90万元罚款,其中作为实际控制人罚款60万
元,作为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罚款30万元;
三、对邓翔、娄雨雷给予警告,并分别处以30万元罚款;
四、对王军给予警告,并处以20万元罚款;
五、对王培勇给予警告,并处以10万元罚款。
上述当事人应自收到本处罚决定书之日起15日内,将罚款汇交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财政汇缴专户),开户银行:中信银行总行营业部,账户:7111010189800000162,由该行直接上缴国库,并将注有当事人名称的付款凭证复印件送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稽查局和四川证监局备案。当事人如果对本处罚决定不服,可在收到本处罚决定书之日起60日内向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申请行政复议,也可在收到本处罚决定书之日起6个月内直接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复议和诉讼期间,上述决定不停止执行。
天翔环境,2019年3月21日被立案调查,5月23日收到处罚决定书。
天翔环境:关于收到《行政处罚决定书》的公告 2019年05月23日
公司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事项已调查终结。《行政处罚决定书》中涉及的违规行为为公司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利用自身在公司的影响力和控制力存在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和违规担保致使公司出现信息披露违规情形,截止2018年7月17日,天翔环境实际控制人非经营性占用天翔环境资金余额为2,090,689,190.76元。
根据当事人违法行为的事实、性质、情节与社会危害程度,依据《证券法》第一百九十三条第一款规定和第三款规定,我局决定:
一、对天翔环境责令改正,给予警告,...
专注ST重组摘帽:
天翔环境,2019年3月21日被立案调查,5月23日收到处罚决定书。
天翔环境:关于收到《行政处罚决定书》的公告 2019年05月23日
公司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事项已调查终结。《行政处罚决定书》中涉及的违规行为为公司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利用自身在公司的影响力和控制力存在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和违规担保致使公司出现信息披露违规情形,截止2018年7月17日,天翔环境实际控制人非经营性占用天翔环境资金余额为2,090,689,190.76元。
根据当事人违法行为的事实、性质、情节与社会危害程度,依据《证券法》第一百九十三条第一款规定和第三款规定,我局决定:
一、对天翔环境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并处以60万元罚款;
二、对邓亲华给予警告,并处90万元罚款,其中作为实际控制人罚款60万
元,作为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罚款30万元;
三、对邓翔、娄雨雷给予警告,并分别处以30万元罚款;
四、对王军给予警告,并处以20万元罚款;
五、对王培勇给予警告,并处以10万元罚款。
上述当事人应自收到本处罚决定书之日起15日内,将罚款汇交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财政汇缴专户),开户银行:中信银行总行营业部,账户:7111010189800000162,由该行直接上缴国库,并将注有当事人名称的付款凭证复印件送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稽查局和四川证监局备案。当事人如果对本处罚决定不服,可在收到本处罚决定书之日起60日内向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申请行政复议,也可在收到本处罚决定书之日起6个月内直接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复议和诉讼期间,上述决定不停止执行。
天翔环境,2019年3月21日被立案调查,5月23日收到处罚决定书。
天翔环境:关于收到《行政处罚决定书》的公告 2019年05月23日
公司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事项已调查终结。《行政处罚决定书》中涉及的违规行为为公司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利用自身在公司的影响力和控制力存在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和违规担保致使公司出现信息披露违规情形,截止2018年7月17日,天翔环境实际控制人非经营性占用天翔环境资金余额为2,090,689,190.76元。
根据当事人违法行为的事实、性质、情节与社会危害程度,依据《证券法》第一百九十三条第一款规定和第三款规定,我局决定:
一、对天翔环境责令改正,给予警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