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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T盈方)山东人这时候进来争席位不是好意!

2019年11月20日  9:52:46   来源:网友   编辑:168炒股学习网    阅读:66人次
股友旺角
发表于 *ST盈方(000670)
山东人这时候进来争席位不是好意!
也许是陈志成的人,进去那么久也没什么动静,这时候出来了
股友回答
股友嫩韭
2019年11月20日
山东人4%的股权,如果超过了5%就是举牌;目前山东人只会增加小芳的不确定性;
如果山东人真心想发展小芳,就继续增持,超过5%以上,才会相信你们是真的是来发展小芳的;
山东人这点股权,让我有理由相信,是放一炮就走的,就是来赚钱就跑的;根本不会真心发展小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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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友静思
2019年11月20日
麻烦的事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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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友股友
2019年11月20日
争才好!啧啧啧啧啧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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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友股友
2019年11月20日
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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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友静思
2019年11月20日
搞不明白它4%的股份为何如此争,感觉可能是陈志成的马甲吧?故意想搞退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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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友嫩韭
2019年11月20日
出售方的信息披露义务包括:减持比例达到5%的,应当在三个交易日内公告,并在公告后的二日内不得再行买卖;5%以上大股东因减持股份导致其持股比例低于5%的,应当在二个交易日内公告;公司控股股东因减持股份导致公司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的,应当公告权益变动报告书;已实施股改公司的股票,持股5%以上股东每增减1%时必须公告。
  购买方的信息披露义务包括:持有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达到5%的,应当在三个交易日内公告(权益变动报告书)且不得再行买卖该公司股票;持有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5%后,每增减5%,应当在三个交易日内公告,并在公告后的二日内不得再行买卖;通过证券交易所的证券交易,持有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30%时,继续增持的,应当进行要约收购,并应当编制要约收购报告书,并就要约收购报告书摘要作提示性公告。中国证监会在15日内无异议的,收购人可以公告要约收购报告书。对符合规定条件的收购人,也可以向中国证监会申请要约豁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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