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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华控股收警示函 控股股东违规占用资金且未披露
证监会上海监管局近日发布了关于对上海申华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申华控股”股票代码:600653) 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 经查,申华控股存在以下问题: 2018年度,申华控股全资孙公司上海申华专用车有限公司与控股股东华晨汽车集团控股有限公司及其下属多家公司之间存在非经营性资金往来,累计发生额高于3000万且超过申华控股2017年度经审计净资产的5%。上述关联资金往来未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关联交易实施指引》(上证公字〔2011〕5号)第二十条第(一)项的规定履行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审议程序,亦未在临时公告和定期报告中予以披露。 上述行为违反了《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40号)第二条第一款、第十九条第一款、第四十八条及《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2号——年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证监会公告〔2016〕31号)第四十条、《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3号——半年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证监会公告〔2017〕18号)第三十八条的规定。根据《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第五十九条第(三)项的规定,现对申华控股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 《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关联交易实施指引》(上证公字〔2011〕5号)第二十条:上市公司与关联人拟发生的关联交易达到以下标准之一的,除应当及时披露外,还应当提交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审议:(一)交易
褚
控股股东还钱就好了吧!哪一年是不违规占用的?这要还钱的节奏?利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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褚
股价到地板了,比ST还便宜,如果把属于股民的还回来会很大利好,一辆宝马利润是1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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Z
给我一个合理的解释并且连本带利还给申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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