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泛海控股: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
公告日期:2020-02-20北京市天元律师事务所关于泛海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京天股字(2020)第 047 号致:泛海控股股份有限公司泛海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以下简称“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其中现场会议于2020年2月19日下午14:30在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28号民生金融中心C座4层第5会议室召开。
北京市天元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接受公司聘任,指派本所律师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2016修订)》(以下简称“《股东大会规则》”)以及《泛海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就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现场会议人员的资格、召集人资格、会议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等事项出具本法律意见。
受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的影响,本所律师通过视频方式对本次股东大会进行见证。
为出具本法律意见,本所律师审查了《泛海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四十三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泛海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有关事项的独立意见》、《泛海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第三十三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泛海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境外全资子公司出售资产的公告》、《泛海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监事调整的公告》、《泛海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以下简称“《召开股东大会通知》”)、《泛海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延期召开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泛海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延期后)》(以下简称“《召开股东大会通知(延期后)》”)以及本所律师认为必要的其他文件和资料,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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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过本次交易,公司可于短期内获得约 44 亿元人民币(按 2019 年 12 月 31 日汇率 1 美元对人民币 6.9762 元计)的首期交易对价,由买方对签约日至交割日期间的项目开发运营成本进行追加补偿,并在未来公司还能获取盈利能力款,将有力地改善公司的现金流状况。从长远角度考虑,本次资产出售可助力公司持续改善财务状况,更加符合公司的发展战略,符合公司广大股东利益。
综上所述,本次交易可进一步优化公司的产业结构和资产负债结构,有效改善公司的现金流状况,另一方面也有助于缩减境外业务规模,减轻境外经营风险,提高公司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的稳健性,从而有利于公司的可持续发展,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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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过本次交
易,公司可于短期内获得约 44 亿元人民币(按 2019 年 12 月 31 日汇
率 1 美元对人民币 6.9762 元计)的首期交易对价,由买方对签约日至交割日期间的项目开发运营成本进行追加补偿,并在未来公司还能获取盈利能力款,将有力地改善公司的现金流状况。从长远角度考虑,本次资产出售可助力公司持续改善财务状况,更加符合公司的发展战略,符合公司广大股东利益。
综上所述,本次交易可进一步优化公司的产业结构和资产负债结构,有效改善公司的现金流状况,另一方面也有助于缩减境外业务规模,减轻境外经营风险,提高公司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的稳健性,从而有利于公司的可持续发展,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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y
又有好项目啊!为基金做好准备大干一场。机会终于迎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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