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磅!小IPO真来了!32家,市盈率最高90倍!审核尺度有点大…(监管指引)
历经277天终于敲定!
精选层开板进入倒计时!
7月22日,全国股转公司召开媒体沟通会并宣布:精选层将于7月27日(下周一)敲钟开市,首批32家企业将晋层交易。
图片来源:全国股转系统官网
全国股转公司相关负责人介绍,首批32家公司共计募集资金94.52亿元,平均每家公司募集2.95亿元;32家公司平均申购倍数172.39倍;发行后总股本55.56亿股、流通股本19.42亿股,平均每家公司分别为1.74亿股、0.61亿股,其中总股本、流通股本最小的分别为0.39亿股、0.13亿股。
截至目前,首批32家企业全部完成公开发行程序,精选层开板交易相关技术、业务和监管准备工作均已完成,发行完成后,首批32家公司均具备连续竞价交易条件。
股转公司发布的数据显示,截至7月20日,精选层合格投资者数量已达到152.66万户。
除通过合格投资者直接投资外,目前也已有7家基金公司的7只新三板公募基金产品获证监会核准其中6只产品已完成募集,总募集金额近114亿元。
来看看新三板精选层交易的关键信息:
1、?精选层股票全时段实施价格涨跌幅限制,限制范围时前收盘的上下30%,防止出现极端异常价格。
2、?连续竞价阶段设置申报有价格范围,买入申报价格不得高于买入基准价格的105%,卖出申报价格不得低于卖出基准价格的95%,实时动态调整,增强股票盘中价格的连续性,避免市场炒作或交易异动引起的价格瞬时剧烈波动。
3、?精选层成交首日不设涨跌幅限制。
4、?配套个股临时停牌机制。
在首日交易不设涨跌幅期间,盘中股票价格较当日开盘价上涨或下跌达到或超过30%、60%的,股票盘中临时停牌10分钟。
5、?投资者参与精选层股票交易,使用深市A股证券账户,符合精选层股票适当性条件的投资者需向其委托的券商申请,在已有深市A股证券账户上新增“全国股转系统账户标识”并开通精选层股票交易权限。
6、?对于满足适当性条件的合格投资者,可以直接通过开收盘集合竞价交易、连续竞价交易和大宗交易参与精选层股票交易。
7、?投资者通过限价委托或市价委托买卖精选层股票,申报数量起点为100股,且不设整数倍要求,不足100股部分要一次性卖出。
例如支持申报101股、102股,如果剩余99股就要一次性卖出。
8、?通常情况下,买入申报价格不得高于买入基准价格的105%,卖出申报价格是不得低于卖出基准价格的95%。
基准价格按对手方最优价、本方最优价、最近成交价、前收盘价的顺序取得。
9、?精选层股票行情刷新频率为6秒一次,相较于主板市场的行情频率略低,建议投资者在参与交易过程中,基于最近成交情况合理确定委托价格,避免报价偏离幅度过大。
10、?精选层交易监察准备就绪,重点股票主要关注新股首日、严重炒作风险、持续下跌风险、舆情风险等6类股票。
新三板小IPO的审核尺度有点大!
梳理下来,发现整体而言小IPO的审核更加宽松(“尺度更大”),很多对于直接IPO上市构成重大影响的事项,小IPO均在要求企业充分进行信息披露后放行,可以说更接近注册制。
比如单一供应商(特定原料)依赖至100%、关联销售达到70%左右、实际控制人与客户和供应商股东存在大量的资金往来、应收账款余额超过营业收入、经营现金流量持续恶化、多次违规、大量第三方回款与未开票收入、集团控股100%、募投无地等问题。
各公司情况审核比较宽松的问题如下:
1、旭杰科技(836149)
报告期内,公司ALC 材料的主要供应商为南京旭建。
2017 年至2019 年,南京旭建为公司的第一大供应商,公司向南京旭建的采购金额分别为4,422.06 万元、3,956.07 万元和3,685.63 万元,占公司ALC 材料总采购金额的比例分别为96.12%、89.48%和100%。
2、连城数控(835368)
(1)报告期内,公司来自于关联方的营业收入分别为 60,585.25 万元、88,856.81 万元和67,298.53 万元,所占营业收入的比例分别为 69.12%、84.37%和 69.21%,其中来自隆基股份收入的比例分别为 69.12%、83.40%和 67.84%,公司关联方销售占比较高。
(2)报告期内,公司在收到银川隆基固定资产贷款受托支付款项后分别向其转回25,045.00 万元、0.00 万元、26,000.00 万元,以协助其置换前期固定资产投资建设中的自有资金投入;公司原控股子公司上海釜川存在使用个人卡代付工资、税金和房租的情形,个人卡结算金额占公司净资产的比例较小,对公司治理的规范性运作不构成重大影响。
3、中航泰达(836263)
报告期各期经营活动现金流量净额分别为 885.10万元、-170.18 万元和-7,084.09 万元,经营现金流量紧张可能导致的持续经营风险。
4、创远仪器(831961)
(1)2017年末、2018年末和2019年末,公司开发支出账面余额分别为12,583.08万元、6,937.01 万元和 16,509.50 万元,上述开发支出系公司承担科研项目所资本化的研发投入,待项目完成并通过验收后转入无形资产。
(2)报告期内,公司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分别为206.67 万元、1,147.77 万元和 1,213.96 万元,占利润总额的比例分别为?8.62%、50.44%和 39.00%。
(3)报告期内,公司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分别为1,799.66万元、1,541.23万元和 2,086.00万元。
(4)公司实际控制人与客户、供应商股东存在大量的资金往来(合计2,000余万元)
5、翰博高新(833994)
2017 年度、2018 年度和 2019 年度,公司向第一大客户京东方销售金额占总销售金额比例分别为 92.04%、79.34%和 86.97%,京东方子公司京东方茶谷与发行人的产品存在相同或者类似的情形。
6、微创光电(430198)
2017年末、2018年末和2019年末,公司应收账款净额分别为10,856.7万元、15,315.72万元和19,195.58万元,占当期营业收入的比重分别为72.07%、100.39%和115.22%。
2017年至2019年,公司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分别为3,187.55万元、150.33万元及-336.63万元。
7、建邦股份(837242)
(1)公司对第一大客户 Cardone Industries, Inc 的销售额占主营业务收入的比例分别为?68.12%、58.66%、46.67%,对单一客户销售占比较高。
(2)报告期内,公司来自美国地区的收入分别为 23,910.80 万元、37,509.65 万元、29,974.06 万元,占主营业务收入比重分别为 88.46%、85.33%、78.63%,占比较高。
8、恒拓开源(834415)
(1)报告期内,公司对航空行业客户销售收入占主营业务收入的比例分别为44.84%、74.16%和 78.98%,航空行业的发展状况和景气程度将对公司的生产经营产生较大影响。
(2)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分别为 1,797.37 万元、-130.21万元和-1,372.35 万元,均低于同期净利润,主要是由于航空公司客户回款周期相对较长,而公司需要及时支付供应商款项、员工薪酬及相关税费。
9、鹿得医疗(832278)
(1)2017 年、2018 年和 2019 年公司对境外客户的销售收入分别为 23,231.87 万元、24,594.24万元和 26,460.03 万元,占全部销售收入的比例分别为?82.30%、83.68%和 87.04%。
(2)2017 年、2018 年和 2019 年,公司对小医生(比照关联方)的销售金额分别为 4,432.50万元、5,337.01 万元和 6,479.86 万元,对 Nipton 的销售金额(比照关联交易披露)分别为1,784.25 万元、0.00 万元、0.00 万元,对两者合计销售金额分别为 6,216.75 万元、5,337.01万元和 6,479.86 万元,占同期营业收入的比例分别为 22.02%、18.16%和 21.32%。
10、三友科技(834475)
截至公开发行说明书签署之日,公司老厂区位于红线范围外的 2,454.40 平方米土地及其地上房屋建筑物(老厂区 3#厂房、4#厂房、办公楼及门卫室)至今无法取得产权证书。
前述土地、房产未取得产权证书系因甬台温铁路建设、土地规划调整等历史原因造成。
此外,公司导电棒生产车间占用了老厂区内绿化用地,不符合土地规划,无法办理权属证书。
前述瑕疵房产因历史原因或未履行报建手续,亦无法办理消防验收手续。
上述无法办理权属证书的房产账面净值合计 329.52 万元,占公司总资产的比例为1.17%,占固定资产的比例为 12.47%;瑕疵房产的建筑面积占公司建筑物总面积的比例为32.26%,瑕疵土地面积占公司总土地使用面积的比例为 12.35%。
11、润农节水(830964)
2017 年至 2019 年末,公司应收账款账面价值分别为 24,741.79 万元、29,376.53 万元和36,580.63 万元,占流动资产的比例达 53.14%、54,90%和 56.14%,应收账款规模逐年增加。
12、森萱医药(830946)
报告期内,公司外销收入占当期主营业务收入的比例分别为 31.15%、26.87%和 25.69%。
13、大唐药业(836433)
公司的主导产品之一复方醋酸氟轻松酊的主要原材料之一间苯二酚,目前全国范围内仅有一家供应商具备药用间苯二酚批准文号,报告期内,公司每年从该供应商采购相关原材料。
14、富士达(835640)
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分别为-673.66 万元、-593.28 万元、4,482.73万元和-2,019.42 万元,除 2019 年外,其他各期经营活动现金流量均为负数。
15、殷图网联(835508)
报 告 期 内 , 公 司 分 别 实 现 营 业 收 入 72,485,276.45 元 、 73,154,003.83 元 和87,246,273.57 元,分别实现净利润 17,565,998.41 元、20,195,472.70 元和 20,153,618.82元。
16、观典防务(832317)
报告期内,公司前五大客户收入占年度营业收入的比例分别为 91.36%、81.69%和76.47%。
17、凯添燃气(831010)
报告期内,公司存在关联交易补充披露、资金占用、多次披露更正公告的情形,且因2017 年半年报未按期披露被出具警示函,公司的内部控制存在瑕疵。
18、流金岁月(834021)
公司主要客户以电视台为主,受疫情影响电视台对 2020 年即将到期合同的招标程序延后,目前公司部分于 2020 年初至今已到期或即将到期的业务合同尚未进行新合同续签的招投标程序。
公司2020年1-3月实现营业收入7,396.05万元(未审数),较上年同期下降25.94%;2020年1-3月实现净利润853.59万元(未审数),较上年同期下降18.96%;2020年1-3月实现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848.94万元(未审数),较上年同期下降18.88%。
净利润下降的主要原因系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公司与客户签订电视频道覆盖业务合同受到暂时性延迟影响,使电视频道覆盖服务收入出现下降,同时电视剧发行业务因发行电视剧剧目减少,使电视剧发行服务收入亦出现下降。
19、永顺生物(839729)
(1)报告期内,公司第三方回款金额分别为 18,711.17 万元、12,978.68 万元、4,118.75 万元;对应的收入占营业收入的比例分别为 47.41%、32.25%和 12.06%。
(2)报告期内,发行人未开票收入的金额分别为 12,964.91 万元、9,445.71 万元、4,508.45 万元,占营业收入的比例分别为 33.84%、24.18%、13.60%。
20、泰祥股份(833874)
报告期内,公司对大众汽车及其全球范围内控股或参股企业实现的销售收入占当期营业收入的比例分别为 99.11%、98.95%和 97.82%,对大众集团存在重大依赖。
21、新安洁(831370)
截至 2019 年末,公司为大部分适龄员工缴纳了城镇职工基本社会保险,但尚有少量员工因新入职、尚未从原单位办理社保转移手续或自愿放弃等原因未缴纳社会保险。
由于行业特点,发行人农村户籍员工较多,截至 2019 年末全日制适龄员工中农村员工占比达到 60.74%,该等员工流动性较强,对当期收入敏感度较高,因此参加社会保险的意愿不强。
公司未为部分员工缴纳社会保险,存在被主管部门要求补缴的风险。
22、国源科技(835184)
2017 年 12 月 31 日、2018 年 12 月 31 日和 2019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应收账款账面价值分别为 29,262.61 万元、31,429.65 万元和 29,228.34 万元,占流动资产的比例分别为 72.91%、73.10%和 69.09%,占比较高。
23、生物谷(833266)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应收账款余额分别为 18,757.12 万元、21,024.29 万元和26,049.70 万元,占同期营业收入的比重分别为 31.14%、38.21%和 46.70%。
24、贝特瑞(835185)
(1)截至公开发行说明书签署日,本次发行前,宝安控股系公司的控股股东,中国宝安拥有宝安控股100%权益。
(2)报告期内,公司存在租赁生产场地、经营场所等情形,部分场地存在权属瑕疵或使用瑕疵;公司部分土地使用权、房屋建筑物因建设规划调整等历史原因尚未取得权属证明,相关权属证明办理的前置手续正在办理过程中。
25、龙泰家居(831445)
(1)2017 年、2018 年和 2019 年,公司向第一大客户宜家的销售收入分别为131,646,760.72 元、195,189,546.37 元和 245,717,887.39 元,占当期营业收入的比例分别为 83.18%、82.02%和 89.76%。
(2)2017 年、2018 年和 2019 年,公司外销收入占主营业务收入的比重分别为 73.61%、75.90%和 78.33%,外销收入占比较高。
26、苏轴股份(430418)
2017年至2019年主营业务收入中,外销收入占比分别为41.22%、44.47%和40.51%,且外销客户主要在美国、欧洲和东南亚。
27、方大股份(838163)
2018 年 11 月 16 日,公司与河北元氏开发区管理委员会签订《入区协议书》、与华夏幸福(元氏)产业新城建设发展有限公司签订《项目合作协议》,就公司购买土地事宜进行了约定,明确了公司用地的四至范围和预估土地出让价,公司已预付 429 万元的保证金。
公司本次募投拟使用的建设用地为上述协议中约定的地块。
但截至本公开发行说明书签署日,公司尚未与土地管理部门签订正式的土地出让合同,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存在无法及时取得项目用地导致募投项目延期建设的风险。
28、佳先股份(430489)
2017 年 6 月,发行人与蚌埠市人民政府、禹会区人民政府共同签订了《退市进园协议》。
目前公司“退市进园”工作正在按照相关计划有序推进,最迟需于2020年12月31日前完成“退市进园”搬迁工作。
29、球冠电缆(834682)
2017年末、2018年末和2019年末,公司应收账款账面价值分别为56,503.69万元、64,537.59万元和68,120.17万元,占同期公司资产总额的比重分别为45.84%、44.02%和44.95%。
公司应收账款余额较大,且占资产总额的比重较高,是公司资产的重要组成部分。
30、同享科技(839167)
2017 年末、2018 年末和 2019 年末,公司应收票据及应收账款(含应收款项融资)账面价值分别为 16,156.77 万元、21,642.05 万元和 23,828.37 万元,占总资产的比例分别为 74.84%、80.48%和 79.51%,占当期营业收入的比例分别为 66.14%、62.04%和 58.25%。
31、颖泰生物(833819)
公司的产品销售以出口为主,产品主要销往北美洲、拉丁美洲、欧洲等市场。
报告期内,公司外销收入分别为 380,839.50 万元、392,631.48 万元和 308,534.43 万元,占主营业务收入的比例分别为 62.21%、63.43%和 59.00%,占比较高。
32、艾融软件(830799)
公司自 2013 年开始为工商银行提供 IT 金融服务,报告期内,公司对工商银行服务收入占各期营业总收入的比重分别为 23.72%、17.85%和 57.22%,整体规模较大、占比较高,且 2019 年的占比超过 50%。
?最新精选层监管指引发布!
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管指引第5 号
精选层挂牌公司持续监管指引(试行)
为规范股票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以下简称全国股转系统)精选层挂牌公开转让的非上市公众公司(以下简称精选层公司)有关各方的行为,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维护证券市场秩序和社会公众利益,根据《公司法》《证券法》《国务院关于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关问题的决定》(国发〔2013〕49 号)《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161 号,以下简称《公众公司办法》)《非上市公众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162 号,以下简称《信息披露办法》)以及中国证监会有关规定,制定本指引,明确精选层公司持续监管要求如下:一、信息披露(一)信息披露基本要求。
精选层公司和有关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当遵守《证券法》《公众公司办法》《信息披露办法》以及中国证监会和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全国股转公司)的有关规定,真实、准确、完整地披露信息,不得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重大遗漏或者其他信息披露违法违规行为。
(二)信息披露制度。
精选层公司应当强化信息披露事务管理,严格执行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明确信息披露的具体标准、流程以及有关各方在信息披露中的职责,健全内部监督机制和责任追究机制。
(三)信息披露平台。
精选层公司应当在全国股转系统网站(www.neeq.com.cn)披露信息,也可在符合中国证监会规定条件媒体的网站上发布。
(四)信息披露相关人员。
精选层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当确保公司信息披露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
董事会秘书应当积极协调公司信息披露管理事务,关注公司经营、治理、财务等方面的重大变化,组织办理信息对外公布等事宜,确保公司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董事会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应当支持董事会秘书的工作,任何机构及个人不得干预董事会秘书的正常履职行为。
(五)定期报告披露。
精选层公司年度报告、中期报告和季度报告应当按照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内容与格式编制并按期披露。
精选层公司拟实施送股或者以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的,所依据的中期报告或者季度报告的财务报告应当经符合《证券法》规定的会计师事务所审计。
(六)临时报告披露。
精选层公司应当加强临时报告披露管理,遵守《证券法》《公众公司办法》《信息披露办法》以及中国证监会、全国股转公司的有关规定,及时、公平地披露所有可能对股票及其他证券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或者对投资者作出投资决策有较大影响的重大事件。
(七)其他信息披露义务人义务。
持股达到规定比例的股东、第一大股东、实际控制人以及收购人等其他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当依照相关规定进行信息披露,及时告知精选层公司有关重大事项,并配合精选层公司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八)内幕信息管理。
内幕信息依法披露前,任何知情人不得公开或者泄露该信息,不得利用该信息进行交易或者建议他人进行交易。
精选层公司应当加强内幕信息管理,建立并执行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严格控制内幕信息知情人范围,切实防范信息泄露及内幕交易。
二、公司治理(一)公司治理基本要求。
精选层公司应当按照中国证监会和全国股转公司的规定制定公司章程,建立健全公司治理机制,保障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规范运作,明确纠纷解决机制,保护全体股东合法权益,积极履行社会责任。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当遵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有关规定,忠实、勤勉、谨慎履行职责。
(二)股东大会。
精选层公司股东大会会议应当设置会场,以现场会议方式召开,同时提供网络投票方式为股东参加股东大会提供便利。
现场会议时间、地点的选择应当便于股东参加。
(三)单独计票。
精选层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影响中小股东利益的重大事项时,应当按照中国证监会和全国股转公司的规定对中小股东的表决单独计票并及时披露单独计票结果。
(四)累积投票制。
董事、监事的选举应当充分反映中小股东意见,鼓励精选层公司股东大会在董事、监事选举中采用累积投票制。
采用累积投票制的精选层公司,应当在公司章程中规定具体实施办法。
(五)征集投票权。
精选层公司董事会、独立董事和符合有关条件的股东可以向公司股东征集其在股东大会上的投票权。
征集股东投票权应当以无偿的方式进行,并向被征集人充分披露具体投票意向等信息,不得以有偿或者变相有偿的方式征集股东投票权。
(六)独立董事。
精选层公司独立董事的选任、履职应当符合中国证监会和全国股转公司的有关规定。
独立董事不得在精选层公司兼任除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以外的其他职务,不得与其所受聘精选层公司及其主要股东存在可能妨碍其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
(七)董事会专门委员会。
鼓励精选层公司根据需要设立审计、战略、提名、薪酬与考核等专门委员会,专门委员会对董事会负责,依照公司章程和董事会授权履行职责。
专门委员会成员全部由董事构成,其中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中独立董事应当占多数并担任召集人,审计委员会的召集人应当为会计专业人士。
(八)特别表决权。
存在特别表决权股份的精选层公司应当按照中国证监会和全国股转公司的规定建立健全特别表决权的运行与管理机制,及时披露特别表决权股份的持有和变化情况,采取有效措施防止特别表决权的滥用,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
(九)股东回报。
精选层公司应当积极回报股东,根据自身条件和发展阶段,在公司章程中规定现金分红、股份回购等股东回报政策并严格执行。
三、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行为规范(一)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诚信义务。
精选层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应当诚实守信,遵守中国证监会和全国股转公司的有关规定,依法行使股东权利,履行股东义务,不得利用其控制权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的合法权益,不得利用对公司的控制地位谋取非法利益。
(二)精选层公司独立性。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与精选层公司应当实行人员、资产、财务分开,机构、业务独立,各自独立核算、独立承担责任和风险。
(三)不得违规占用或者转移公司的资金、资产或其他资源。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不得利用关联交易、垫付费用、对外投资、提供财务资助或其他方式占用或者转移公司的资金、资产或其他资源。
(四)承诺履行。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精选层公司有关各方作出的承诺应当明确、具体、可执行,不得承诺根据当时情况判断明显不可能实现的事项。
承诺方应当在承诺中作出履行承诺声明、明确违反承诺的责任,切实履行承诺并配合精选层公司的信息披露工作。
精选层公司应对承诺事项进行充分的信息披露。
承诺内容进行变更的,应提交精选层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承诺相关方及关联方应回避表决。
四、关联交易、对外担保及其他管理制度(一)关联交易。
精选层公司应当建立对关联交易的管理和信息披露制度,依照中国证监会和全国股转公司的有关规定及时履行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采取有效措施防止关联方通过关联交易损害公司利益。
(二)对外担保。
精选层公司对外提供担保的,应当提交董事会或者股东大会进行审议并按照《信息披露办法》等有关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精选层公司应当在其章程中明确股东大会、董事会审议对外担保的范围及违反审批权限、审议程序的责任追究制度。
精选层公司控股子公司的对外担保,比照上述规定执行。
精选层公司控股子公司应当在其董事会或股东大会作出决议后及时通知精选层公司履行有关信息披露义务。
(三)募集资金管理。
精选层公司应当强化募集资金管理,完善募集资金存储、使用、变更、监督和责任追究的内部控制制度,明确募集资金使用的分级审批权限、决策程序、风险控制措施及信息披露要求。
精选层公司应当真实、准确、完整地披露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董事会应当每半年度全面核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进展情况,按期出具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并披露。
精选层公司募集资金应按照经核准的用途使用;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应当严格按照《证券法》的规定履行相关程序。
(四)内部控制与风险管理。
精选层公司应当健全内部控制及风险管理制度,并设立专职部门或者指定内设部门负责对公司的重要营运行为、下属公司管控、法律法规遵守执行等情况进行检查和监督。
(五)投资者关系管理。
精选层公司应当建立健全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制度,加强与投资者特别是社会公众投资者的沟通和交流。
五、股份减持(一)股份减持基本要求。
精选层公司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本公司股份,应当遵守《公司法》《证券法》和有关法律法规以及中国证监会、全国股转公司的规定。
(二)减持披露。
精选层公司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应当按照中国证监会和全国股转公司的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持股5%以上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计划通过全国股转系统减持股份,应当在首次卖出的15 个交易日前预先披露减持计划并按照全国股转公司的规定披露减持计划实施情况,持股5%以上股东、实际控制人减持其通过全国股转系统竞价、做市交易买入的除外。
六、监督管理(一)监管分工与协作。
中国证监会依法履行对精选层公司的监管职责,统筹各项监管工作,构建中国证监会、派出机构、全国股转公司职责明确、协同高效的监管机制。
派出机构加强对精选层公司的检查执法,促进精选层公司提高信息披露质量和规范运作水平,严厉打击虚假披露、内幕交易、操纵市场等违法违规行为,强化责任追究,切实提高违法违规成本。
全国股转公司履行自律管理职责,建立健全精选层公司自律规则体系,对精选层公司实施自律管理,加强信息披露与市场交易的监管联动,强化监管问询,督促精选层公司诚实守信、合法合规经营。
中国证监会建立精选层公司监管信息共享、重大事项会商、联合检查等工作机制,强化监管协作配合,形成监管合力。
(二)严格监督执法。
中国证监会依照《证券法》《公众公司办法》《信息披露办法》以及本指引的有关规定,严格对精选层公司及有关各方的监督管理,及时查处违法违规行为,依法采取责令改正、监管谈话、出具警示函等监管措施;应当给予行政处罚的,中国证监会依法处罚。
(三)切实发挥主办券商持续督导功能。
主办券商应当诚实守信、勤勉尽责,严格履行《公众公司办法》《信息披露办法》以及中国证监会、全国股转公司的有关规定,持续督导精选层公司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不断完善公司治理机制,促进公司规范运作。
(四)充分发挥中介机构的把关职责。
会计师事务所、律师事务所、资产评估机构等应当严格遵守法律法规、监管规则、执业准则、职业道德守则、自律规则及其他相关规定,建立并保持有效的质量控制体系、独立性管理和投资者保护机制,诚实守信、勤勉尽责执行精选层公司有关业务,妥善保存工作底稿等文件资料,配合中国证监会的监管工作和全国股转公司的自律管理。
(五)强化失信约束。
相关主体违反本指引规定被采取行政处罚、行政监管措施或者被全国股转公司采取纪律处分、自律管理措施的,中国证监会依据《证券期货市场诚信监督管理办法》的规定记入诚信档案,会同有关部门依法依规加强对精选层公司等相关市场主体的诚信信息共享,完善失信约束机制。
七、附则本指引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来源:企业上市法商研究院综合自券商中国、资本邦、股转系统、鹏拍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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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小Y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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