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
突然发现了这个:(二)《表决权委托协议》“第一条 委托授权标的及期限1.1双方同意,自股权转让协议签订并完成标的股份过户后当日起,甲方无条件、不可撤销地将上市公司股份中的100,579,100股(占上市公司总股本的22.86%,包括上述股份因配股、送股、转增股等而增加的股份,以下简称“授权股份”)对应的表决权、提名和提案权、参会权、监督建议权以及除收益权和股份转让权等财产性权利之外的其他权利(以下合称“委托权利”)委托乙方行使。
1.2委托期限前述约定的表决权行使日起至2021年12月31日。
1.3若2021年度上市公司净利润为正,则2022年度表决权委托自动延续一年、不可撤销,以后各年度依此类推,甲方擅自撤销的,撤销行为无效。
若2021年度上市公司净利润为负,则甲方有权撤销表决权委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