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内9家公司回购生变,其中三家被监管盯上
据统计,2019年有543家上市公司抛出回购计划,而2020年上半年就有598家,超过去年全年总量。
不过,包括近日终止回购的南方黑芝麻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证券简称:黑芝麻,证券代码:000716.SZ)在内,年内多家公司回购生变,其中三家招来监管部门关注。
六家公司摁下回购“终止键”
回溯2019年8月21日,黑芝麻公告,拟以不超过4.50元/股(含)、不低于3000万元(含)且不超过4000万元(含)自有资金,通过集中竞价交易等方式,自2019年8月2日召开的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12个月内,回购不超过1000万股(含)股份。
时隔近一年,回购期即将届满,黑芝麻非但没有回购,还改了主意。
据其2020年7月28日公告,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终止回购公司股份的议案》。
而截至公告日,公司尚未实施回购工作。
(图片来源于摄图网)
说好回购,为何变卦?黑芝麻称,上半年公司面临的经营环境较回购方案确立时发生较大变化,生产经营资金的流动性出现困难,直至目前尚未有效缓解,下半年经营资金压力仍较大。
“为保证公司生产经营正常运行,决定终止实施股份回购方案。
”
黑芝麻所言是否属实?从目前看不假。
年初以来,黑芝麻下属位于湖北省的两家米业公司,1—4月全面停工停产,已收储的稻谷无法加工为成品大米销售,占用公司较大额度流动资金。
公司其他业务板块经营亦受重大影响,造成商业库存增加、客户回款减少,经营资金的流动性大幅下降。
同时,公司供应链体系客户普遍出现资金紧张。
为尽快复工复产,确保正常经营,公司加大采购资金支付,增加了资金压力。
种种不利,在黑芝麻一季报中反映。
据其披露,一季度营收5.64亿元、归母净利润亏损2677.5万元,分别同比下滑40.68%、454.55%。
不仅如此,公司上半年整体业绩下滑。
据黑芝麻7月10日发布中报预告,预计上半年亏损2200万元—3000万元,同比下滑213.41%—254.65%(去年同期盈利1939.8万元)。
显然,这与黑芝麻在2019年年报中提出2020年要实现含税营收50亿元、净利润9000万元的目标相去甚远。
由此不难理解,公司终止回购旨在“保经营促发展”,将有限的资金用在“刀刃上”。
当然,黑芝麻原拟通过回购用于股权激励的计划,随之“付诸东流”。
其实,今年以来,摁下回购“终止键”的上市公司“大有人在”,黑芝麻只是“后来者”。
1月21日,*ST金正(证券代码:002470.SZ)公告,公司原拟用自有资金,以不超过9.88 元/股(含)回购部分股份,用于依法注销并减少注册资本,回购规模不低于8 亿元(含)且不超过15 亿元(含)。
但“受宏观经济等因素影响,市场流动性趋紧,外部融资环境较预期更困难,加之公司面临的行业发展状况、市场环境较回购方案确立时发生较大变化,董事会认为公司须保有充足运营资金,以强化整体抗风险能力,审慎决定终止此次回购事项。
”值得注意的是,和“后来者”黑芝麻一样,至终止回购日,*ST金正尚未回购公司股份。
据*ST金正披露,去年公司营收113.09亿元,同比减少26.95%;归母净利润亏损6.83亿元,同比大跌262.10%。
进入2020年,一季度公司营收和归母净利润双双下滑,降幅分别为40.95%、90.49%。
7月15日,公司发布中报预告,预计实现归母净利润3000万元—4500万元,同比减少89.52%—93.01%。
2月13日,东诚药业(证券代码:002675.SZ)公告,公司原拟用自有或自筹资金回购股份,用于员工持股或股权激励计划、转换公司发行的可转换债券,或依法注销。
回购总额不低于1亿元(含)且不超过2亿元(含),回购价格10.50元/股。
但自去年2月22日披露《回购报告书》至今年2月12日,仅5个交易日盘中股价低于回购上限10.50元/股,且根据深交所相关文件,对公司回购的交易时间窗口进行规定,导致回购股份的时间窗口极小,故截至2020年2月12日,公司未回购股份。
鉴于回购期限已届满,董事会决定终止回购。
5月22日,中顺洁柔(证券代码:002511.SZ)公告,公司原拟回购部分股份用于员工持股计划,回购总额不低于20000万元(含),不超过40000万元(含),回购价格不超过13.69元/股(含)。
截至公告日,实际回购1895900股,回购金额27680721.76元,占拟回购金额下限的13.84%。
现因:公司2018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股票期权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已成就,而深交所规定“上市公司在回购期间不得发行股份募集资金”;初始回购价格13.69元/股,期间公司二级市场股价涨幅较快,超过回购价格上限13.69元/股;公司主要原材料浆板的采购皆来自海外,考虑实际情况,需保证运营资金充足,支撑业务发展所需。
综合以上种种,公司决定终止本次回购。
6月12日,东阿阿胶(证券代码:000423.SZ)公告,公司原拟以自有资金进行回购,用于实施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计划,或注销。
回购金额不低于7.5亿元且不超过15亿元,回购价格不超过45元/股。
截至公告日,公司累计回购10044713股,占总股本1.54%。
但“结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为更好发挥资金在生产经营中的最大作用,决定终止本次回购事项。
”
东阿阿胶2020年一季报显示,营收4.38亿元,同比减少66.11%;归母净利润亏损8386.76万元,同比大跌121.33%。
另据公司7月15日披露中报预告,预计归母净利润亏损6754万元—9841万元,同比下降135%—151%。
7月15日,健康元(证券代码:600380.SH)公告,公司原拟使用自有资金回购股份,用于员工持股计划和股权激励,回购总额不低于15000万元(含)且不超过30000万元(含),回购价格不超过15元/股(含)。
截至2020年7月12日,公司已回购19890613股,占总股本1.02%。
鉴于公司筹划非公开发行股票,而上交所规定上市公司回购期间不得发行股份募集资金,公司慎重研究后认为,继续实施回购将影响非公开发行股票事宜推进。
考虑到公司实际需求及战略规划,决定终止本次回购。
三家公司终止回购招致监管关注
与上述六家终止回购的公司不同,年内另有三家公司回购生变,都被监管部门“卯牢”。
先是海联金汇(证券代码:002537.SZ),其于2019年5月10日披露,拟用部分节余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回购部分股份,回购金额不低于4亿元(含),不超过6亿元(含)。
2020年3月13日公司公告,称已累计回购2579.94万股,成交总额1.98亿元。
因筹划向战略投资者青岛海智铭顺股权投资中心(有限合伙)(以下简称“海智铭顺”)非公开发行股票募资总额不超过5亿元,扣除发行费用后全部用于补充流动资金,故拟终止本次回购。
3月18日,深交所问询函至,要求海联金汇说明终止回购,转为筹划向海智铭顺募资的合理性。
但在3月26日公告延期回复深交所问询后,海联金汇未见动静,直至4月29日披露,公司向海智铭顺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未获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无法按原计划筹资补充公司流动资金。
公司拟终止本次回购,将节余的全部募集资金632704466.97元(含尚未使用回购的202003014.92元)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
由此,深交所就海联金汇拟终止回购转为定增是否合理的问询,也就因计划泡汤而无需再回复。
5月12日,海联金汇公告,截至5月9日已累计回购25799400股,约占总股本2.08%。
鉴于受回购敏感期、公司筹划非公开发行股份事项等限制,导致实际可回购操作机会较少,加之疫情对公司及所在上下游产生较大影响,在充分考虑稳健现金流及未来业务健康、持续发展原则的情况下,公司正式决定终止本次回购。
再是金固股份(证券代码:002488.SZ),其于2019年5月29日披露,拟用自有资金或自筹资金回购公司部分股份依法注销,回购总额不低于20000万元(含)且不超过40000万元(含)。
回购价格不超过16.00元/股(含),预计回购股份总额约占总股本2.47%。
2020年4月30日,金固股份公告,已累计回购12056018股,约占总股本1.19%。
鉴于市场与行业环境因素发生诸多变化,且疫情持续,公司发展与战略市场布局实施均受到一定程度影响。
公司认为,继续回购可能不利于维护整体利益,加之回购即将到期,公司在回购到期前无法完成最低回购金额,拟终止本次回购。
5月28日,深交所监管函至,指出金固股份计划回购股份金额20000万元至40000万元,实际累计回购7722万元,未达计划回购金额下限,违反《股票上市规则(2018年11月修订)》第1.4条和第11.11.1条规定。
深交所要求公司董事会充分重视,吸取教训,杜绝上述问题再次发生。
最后是三峡新材(证券代码:600293.SH),其于2018年2月12日披露,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12个月内,以自筹资金回购股份用于注销,回购金额不低于1亿元,不超过1.5亿元,回购价格不高于12元/股。
2019年3月2日公司公告,将回购期限延长12个月至2020年3月3日。
2020年3月4日,三峡新材公告,公司已于2月28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终止回购股份的议案》。
而至回购期限届满,公司累计回购198.7万股,占总股本0.17%,回购总额999.36万元,实际回购完成金额仅占回购计划下限的9.99%,未完成原有回购计划,且在延期期间未实际回购。
对此,三峡新材称,主要原因系受国内外宏观经济形势叠加影响,公司作为平板玻璃制造业企业和民营企业,持续面临普遍性的融资难、融资贵问题,尤其子公司深圳市恒波商业连锁有限公司突发“中邮”系列诉讼案,银行持续收贷,导致公司资金更加紧张。
对于三峡新材这套“说辞”,监管部门并不认同。
7月22日,上交所下发纪律处分决定书,指出公司理应根据自身资金实力、财务状况谨慎制定回购计划,合理确定回购规模与期限,安排好回购资金,并严格按照对外披露的回购方案实施回购。
鉴于三峡新材违反《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回购股份实施细则》有关规定,上交所决定对公司及时任董事长许锡忠、时任董事兼董事会秘书杨晓凭予以通报批评。
目前,2020年全年“行程”已过半,相信上市公司仍会持续抛出回购计划,同时也难免还有公司终止回购。
而摁下回购“终止键”前,广大公司务必审慎定夺,前车之鉴在先,切莫踩踏监管红线。
(来源:金色光投资有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