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炒股学习网 >> 理财问答 >> 股票问答 >> (大有能源)600403:大有能源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大有能源)600403:大有能源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2020年7月31日  10:45:17   来源:网友   编辑:168炒股学习网    阅读:93人次
股友资讯
发表于 大有能源(600403)
600403:大有能源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公告日期:2020-07-31

河南大有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根据《公司法》、《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河南大有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作为河南大有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本着客观、公平、公正的原则,我们对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的《关于选举公司第八届董事会董事的议案》、《关于选举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关于增资河南能源化工集团财务有限公司的议案》等议案进行了认真审议,现基于独立判断立场,发表独立意见如下:一、关于公司第八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任职事项之独立意见经控股股东义马煤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推荐、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核,提名任春星先生、郭亮先生、贺治强先生、杨运峰先生、王长利先生、刘伟先生、张林先生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郝秀琴女士、曹胜根先生、王兆丰先生、焦勇先生为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
候选人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等上市公司董事相应任职资格的有关规定,其教育背景、工作经历和身体状况均符合董事岗位任职要求,提名方式、提名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我们同意上述董事候选人的任职事项。
二、关于增资河南能源化工集团财务有限公司之独立意见公司向河南能源化工集团财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财务公司”)进行增资,交易定价公允,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本次增资有利于提升财务公司资本实力和金融服务业务能力,为公司主营业务的发展提供长期稳定的金融服务支持,符合公司发展战略和公司利益。
董事会审议该议案时关联董事回避了表决,审议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我们同意该交易事项。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评论专区
   本站有缓存,一般1小时内能看到您的评论
官网微信公众号
168炒股学习网微信
郑重声明:168炒股学习网发布此信息目的在于传播更多股票信息,与本网站立场无关。本股票学习网不保证该信息的准确性、真实性、有效性、原创性等。相关信息并未经过本站证实,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含有广告标志的信息皆是广告,本站不承担相关责任。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在15日内进行。股市有风险,投资需谨慎。
168炒股学习网,专注为中小股民提供炒股入门知识,股票入门基础知识,股票学习教程,技术指标,炒股技巧等股票知识服务,专注做专业的股票学习网站!
版权所有:168炒股学习网, www.168chaogu.com   粤ICP备14098693号   广告合作QQ:765565686,邮箱:765565686@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