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区办公用房变身居家养老服务照料中心,擅自改变用途谁授权?
近日,有宁德市东侨开发区亿利城悦府小区(亿利城三期)部分业主爆料,反映该小区1#、2#号楼一层规划使用功能被变更。
据业主爆料,该小区1#、2#号楼一层向小区内开了7个门,安装管线、空调外机等打了许多孔洞,墙体外立面已被破坏,空调外机随便摆放,办公用房已摆入病床等相关设备。
(见违章整改通知书)
宁德亿利城悦府小区(亿利城三期)位于宁德市东侨开发区金马北路1号,建设用地为宁德市火车站周边棚户区改造配套项目E地块,共有9幢住宅楼,住户l924户,总建筑面积约20万平方米。
业主们表示,亿利城悦府小区l#、2#号楼一层共13OO多平方米,规划使用功能为社区居委会办公用房,他们购房时开发商也告知社区居委会办公用房就是社区的办公场所。
业主们认为社区办公场所设置在小区不影响居住。
近期,部分业主发现东侨开发区社会事务局在未征求小区业主意见的情况下,将l#、2#号楼一层装修成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照料中心,并在小区内开放7个门。
业主们认为,这是擅自改变小区l#、2#号楼一层的规划使用功能,在小区内开放7个通道,还使封闭式管理小区变为开放式小区。
此外,业主们认为,1#、2#号楼位于小区车库出入口旁,与幼儿园相邻,人、车流量大,存在安全隐患。
该小区部分业主对此表示坚决反对,要求东侨开发区相关部门立即停止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照料中心的装修,将其恢复为社区居委会办公用房,同时封堵通往小区的7个门,恢复1#、2#号楼外墙原貌。
据业主们反映,该诉求目前已有约1300户业主实名签名捺手印。
规划为“社区居委会办公用房”,怎么装修成了“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照料中心”?
业主们说,此前他们与东侨开发区相关部门沟通时,该部门解释养老等服务设施属于社区办公用房范畴,因此并非变更1#、2#号楼一层规划使用功能。
业主们对此表示不能认同。
他们说,社区办公用房是社区开展工作和民主议事的场所,业主购房时开发商也明示社区办公用房就是社区的办公场所,业主从宁德市自然资源局调取的小区规划设计图标示l#、2#号楼首层为“居委会”。
而根据民政部、国家标准委、质检总局联合制定的《社区老年人日间照料中心服务基本要求》术语的定义,社区养老服务照料中心规范名称是社区老年人日间照料中心,社区老年人日间照料中心(Community elderly day care center)是指为社区内生活不能完全自理、日常生活需要一定照料的半失能老年人提供膳食供应、个人照顾、保健康复、休闲娱乐等日间托养服务的设施。
两者存在明显区别。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规定,业主对建筑物内的住宅、经营性用房等专有部分享有所有权,对专有部分以外的共有部分享有共有和共同管理的权利。
下列事项由业主共同决定:(六)改建、重建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 决定前款第五项和第六项规定的事项,应当经专有部分占建筑物总面积三分之二以上的业主且占总人数三分之二以上的业主同意。
《物业管理条例》第四十九条规定,物业营理区域内按照规划建设的公共建筑和共用设施,不得改变用途。
业主依法确需改变公共建筑和共用设施用途的,应当在依法办理有关手续后告知物业服务企业;物业服务企业确需改变公共建筑和共用设施用途的,应当提请业主大会讨论决定同意后,由业主依法办理有关手续。
此外,业主们还指出,该养老服务照料中心所在的1#、2#号楼位于小区车库出入口旁,与幼儿园相邻,人、车流量大,噪声大,养老服务照料中心设置地点违反了《社区老年人日间照料中心建设标准》相关规定。
而且养老服务照料中心擅自在小区内开放7个门,侵占小区公共空间,使封闭式管理小区变为开放式小区。
养老服务照料中心运营后,大量孤寡老人、康养老人、医务人员和工作人员入驻并频繁出入,势必干扰业主的生活,降低业主的生活品质,埋下安全隐患,侵犯全体业主的权利。
此外养老服务照料中心在l#、2#号楼外墙多处钻孔安装各种管道、空调外机、燃气热水器等,墙体被严重破坏。
按照《物权法》规定,商品房外墙面属于该幢房屋全体购房人所有。
该行为侵犯了l#、2#号楼全体业主的权利。
本网认为,东侨开发区社会事务局打着惠民的旗号,在小区里建一个养老设施,在养老项目规划前、建设前没有征求业主意见,肆意改变社区办公用房用途万万不妥。
特别是新冠肺炎疫情期间,养老服务照料中心的运营对幼儿和小区业主安全是否会造成影响,也是值得慎重考虑的问题。
本网将继续关注后续进展。
(来源:精英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