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城矿业)国城矿业: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2020年8月5日 9:25:12 来源:网友 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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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城矿业: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公告日期:2020-08-05
证券代码:000688 证券简称:国城矿业 公告编号:2020-049国城矿业股份有限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国城矿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通知于 2020 年 7 月29 日以邮件和电话的方式发出,会议于 2020 年 8 月 3 日以现场与通讯表决相结合的方式在北京市丰台区南四环西路 188 号 16 区 19 号楼 16 层会议室召开。
本次会议应出席会议董事 7 名,实际出席会议 7 名。
本次会议由董事长吴建元先生主持,公司部分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经表决形成如下决议:一、审议通过《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根据公司股东大会决议、董事会决议,并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国城矿业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 A 股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批复》(证监许可 1032 号)核准,公司向社会公开发行面值总额 8.5 亿元可转换公司债券,期限 6 年。
本次公司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8.5 亿元,扣除与发行有关的费用(不含税)人民币 12,882,075.48元,实际可使用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837,117,924.52 元。
上述资金已于 2020 年 7 月 21 日全部到位,业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由其出具“天健验〔2020〕8-20号”验资报告。
公司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制度。
鉴于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需根据项目的建设进度逐步支付投资款项,期间存在部分募集资金暂时性闲置。
本着股东利益最大化的原则,为公司和股东谋取较好的投资回报,提高资金的收益,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的前提下,公司拟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公司拟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5 亿元(含),投资全国性商业银行发行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期限在 6 个月(含)以内的银行理财等产品,资金额度在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可循环使用,并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在额度内审批办理实施相关业务。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公司保荐机构红塔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了核查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发布的《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公告编号:2020-051。
表决情况: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特此公告国城矿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20年8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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