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孚时尚)华孚时尚:独立董事关于第七届董事会2020年第四次临时会议相关议案的独立意见
2020年8月5日 11:05:42 来源:网友 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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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孚时尚:独立董事关于第七届董事会2020年第四次临时会议相关议案的独立意见
公告日期:2020-08-05
华孚时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七届董事会 2020 年第四次临时会议相关议案的独立意见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公司章程》及公司《独立董事制度》等相关规章制度的有关规定,我们作为华孚时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现就公司第七届董事会2020年第四次临时会议审议的事项发表如下独立意见:一、关于调整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决议有限期限的独立意见公司本次对非公开发行股票决议有效期限的调整,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现行的审核政策,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二、关于调整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相关事宜的独立意见公司本次调整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相关事宜,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现行的审核政策,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三、关于《公司2020年度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预案(修订稿)》的独立意见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预案(修订稿)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符合公司的长远发展目标和全体股东的利益,没有损害中小股东的利益。
综上所述,我们认为,公司本次调整非公开发行股票决议有效期限、调整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相关事宜授权有效期及修订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预案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实施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及其他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决策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全体股东的利益,同意公司本次调整,并同意将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的相关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独立董事:陈卫滨 孔祥云高卫东二〇二〇年八月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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