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票易】宝塔石化集团重组及承兑汇票的最新消息!
2020年7月21日,宝塔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对外发布公告称,该公司于 2020年7月21日收到宁夏回族自治区银川市中级人民法院下达的(2020)宁01破申7号《民事裁定书》及(2020) 宁01破申7-1号《决定书》,裁定受理债权人宁夏第一建筑有限公司对公司的重整申请,《决定书》指定由宁夏回族自治区人民政府推荐的有关部门、机构人员组成清算组担任宝塔实业管理人,负责重整期间各项工作。
消息一经发布,立即引起金融圈及股民的震荡,随时而来的是大量的媒体转载和解读。
有股民及手持宝塔集团承兑汇票的朋友在后台留言,询问宝塔实业重组是否意味着破产,还有宝塔集团的承兑汇票是否能够兑现。
看来,宝塔实业的重组,一直受到大家的关注,也牵动着众多票据人的心。
就此,我们专门向票据领域内的诉讼专家宁夏法思成律师事务所的杨楠律师进行了咨询。
杨楠律师及其票据团队,在宁夏当地专业从事票据纠纷的诉讼和执行回款,对宝塔石化集团的状况研究较为深刻。
杨楠律师解释道“首先,宝塔实业前身为西北轴承厂,是一家三线企业,1965年创建于贺兰山深处。
1996年改制上市,成为中国轴承行业第一家股票上市公司。
2006年,公司NXZ品牌被认定为中国驰名商标。
2008年,获得了国家出口免验资格。
2011年,宝塔石化集团成为公司控股股东。
宝塔实业的重整并不意味着宝塔石化集团也会随之重整。
其次,企业重整制度,也称企业更生,是指具有一定规模的企业或公司出现破产原因的危险而又有再生希望时,为防止企业破产,经利害关系人的申请,在法院的干预下对该企业实施强制管理,以使其复兴的法律制度。
所以,此次宝塔实业的重整,是一种对自身的救济,不仅可以恢复其清偿能力,更可以恢复其生产方式经营能力,从而在根本上解决所面临的经济困境,使破产预防的程序目的真正落到实处。
”
那么,大家关心的宝塔石化集团承兑汇票无法兑付问题怎么办。
就目前来看,笔者了解到,多数持票人手中的承兑汇票均已临界到期日两年。
根据《票据法》第十七条之规定,票据权利在下列期限内不行使而消灭:(一)持票人对票据的出票人和承兑人的权利,自票据到期日起二年。
见票即付的汇票、本票,自出票日起二年;(二)持票人对支票出票人的权利,自出票日起六个月;(三)持票人对前手的追索权,自被拒绝承兑或者被拒绝付款之日起六个月;(四)持票人对前手的再追索权,自清偿日或者被提起诉讼之日起三个月。
所以,提醒持票人注意手中的承兑汇票时效,以免丧失票据权利而造成损失。
笔者向杨律师索要到了近期承兑汇票诉讼案件的胜诉判决,从判决中可以看到,宝塔集团及宝塔财务公司和上一手公司均承担了相应的票据责任,法院判决向原告支付相应的票据款。
如宝塔公司无法支付,上一手公司是要承担连带清偿责任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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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商票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