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环股份)中环股份:2019年公司债券(第二期)2020年付息公告
2020年8月7日 9:52:59 来源:网友 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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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环股份:2019年公司债券(第二期)2020年付息公告
公告日期:2020-08-06
证券代码:002129 证券简称:中环股份 公告编号:2020-80债券代码:112824 债券简称:19 中环 02天津中环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2019 年公司债券(第二期)2020 年付息公告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天津中环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二期)(债券简称:19 中环 02;债券代码:112824)本次付息的债权登记日为 2020 年 8 月 7 日,凡在 2020年 8 月 7 日(含)前买入并持有本期债券的投资者享有本次派发的利息;2020 年 8 月 7 日卖出本期债券的投资者不享有本次派发的利息。
天津中环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二期)(以下简称“本期债券”)将于 2020 年 8 月 10 日支付 2019 年 8 月 9 日至 2020 年 8 月 8 日期间的利息,为确保付息工作的顺利进行,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一、本期债券基本情况1、债券名称:天津中环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二期)。
2、债券简称:19 中环 02。
3、债券代码:112824。
4、发行总额:6.00 亿元。
5、发行方式、发行对象:本期债券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
6、存续期限:本期债券为 6 年期固定利率债券,附第 2 年末及第 4 年末发行人调整票面利率选择权及投资者回售选择权。
7、票面利率:本期债券在本计息期内票面利率为 5.75%。
8、计息期限:本期债券的计息期限自 2019 年 8 月 9 日起至 2025 年 8 月 8 日止。
如第 2年末投资者行使回售权,则回售部分债券的计息期限为自 2019 年 8 月 9 日起至 2021 年 8 月 8日止;如第 4 年末投资者行使回售权,则回售部分债券的计息期限为自 2019 年 8 月 9 日起至2023 年 8 月 8 日止。
9、还本付息方式:本次债券采用单利按年计息,不计复利。
每年付息一次,到期一次还本,最后一期利息随本金的兑付一起支付。
10、起息日:本期债券起息日为 2019 年 8 月 9 日。
11、付息日:本期债券付息日为 2020 年至 2025 年每年的 8 月 9 日(如遇非交易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 1 个交易日)。
如第 2 年末投资者行使回售权,则回售部分债券的付息日为 2020年至 2021 年每年的 8 月 9 日(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期后的第一个交易日);如第 4 年末投资者行使回售权,则回售部分债券的付息日为 2020 年至 2023 年每年的 8 月 9 日(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期后的第一个交易日)。
12、本金兑付日:本期债券兑付日为 2025 年 8 月 9 日(如遇非交易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 1 个交易日)。
如第 2 年末投资者行使回售权,则回售部分债券本金的兑付日为 2021 年 8 月9 日(如遇非交易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 1 个交易日);如第 4 年末投资者行使回售权,则回售部分债券本金的兑付日为 2023 年 8 月9日(如遇非交易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 1 个交易日)。
13、受托管理人: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14、税务提示:根据国家有关税收法律、法规的规定,投资者投资本期债券所应缴纳的税款由投资者承担。
15、本期债券登记、代理债券付息、兑付机构: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
二、本期债券付息方案本期债券“19 中环 02”票面利率为 5.75%,每手(面值 1,000 元)付息金额为人民币57.50 元(含税),扣税后个人、证券投资基金债券持有人每手实际取得的利息为 46.00 元,非居民企业(包含 QFII、RQFII)每手实际取得的利息为 57.50 元。
三、债权登记日、付息日及除息日1、债权登记日:2020 年 8 月 7 日。
2、债券付息日:2020 年 8 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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