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福医药)600079:人福医药独立董事关于评估机构的独立性、评估假设前提的合理性、评估方法与评估
2020年8月10日 9:30:40 来源:网友 编辑:
168炒股学习网 阅读:233人次
问
600079:人福医药独立董事关于评估机构的独立性、评估假设前提的合理性、评估方法与评估目的的相关性
公告日期:2020-08-10
人福医药集团股份公司独立董事关于评估机构的独立性、评估假设前提的合理性、评估方法 与评估目的的相关性以及评估定价的公允性的独立意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法律文件和《人福医药集团股份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我们作为人福医药集团股份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对本次交易的评估机构独立性、评估假设前提合理性、评估方法与评估目的相关性及评估定价公允性进行了认真审核,基于独立判断发表如下独立意见:1、本次交易聘请的评估机构中联评估具有证券、期货业务资格,符合相关专业评估资质要求。
评估机构及其经办人员与公司、交易对方、交易标的除正常业务关系外,无其他关联关系,亦不存在现实的及预期的利益或冲突,本次评估机构的选聘程序合规,评估机构具有独立性。
2、评估机构及其经办人员对标的资产进行评估所设定的评估假设前提和限制条件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执行,遵循了市场通用的惯例或准则,其假设符合评估对象的实际情况,评估假设前提具有合理性。
3、评估机构在评估过程中实施了相应的评估程序,遵循了独立性、客观性、科学性、公正性等原则,运用了合规且符合标的资产实际情况和本次交易实际情况的评估方法,选用的参照数据、资料可靠,评估方法选用恰当,评估结论合理,评估方法与评估目的相关性一致。
4、本次交易标的资产的评估结果公允地反映了标的资产的市场价值,评估结论具有公允性。
本次交易项下标的资产最终交易价格以评估机构出具的评估结果为基础,由交易双方协商确定,评估定价公允。
(以下无正文)(本页无正文,为《人福医药集团股份公司独立董事关于评估机构的独立性、评估假设前提的合理性、评估方法与评估目的的相关性以及评估定价的公允性的独立意见》之签字页)独立董事签字:何其生 王学恭 刘林青2020 年 8 月 9 日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评论专区
-选填,和回复内容一起显示
本站有缓存,一般1小时内能看到您的评论